深圳基层执法队员受贿调查 行贿者扔钱进车窗
中国兰州网8月11日消息 8月7日,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综合执法队队长张庆云在查处违法建筑中涉嫌受贿一案开庭。这是近一年来深圳第三个因查违受贿而落马的执法队队长。
基层执法者本是政府惩治违法建设的重要力量,然而,在利益驱使下,一些基层执法者频频为违建“开口放行”,甚至成为违建背后的“保护伞”和获利者。这种“执法违法”的现象已成为城市化快速进程中的“毒瘤”。
九成查违职务犯罪涉及受贿“猫”和“老鼠”携手“共惠”
检方指控张庆云在查处违法建筑中,利用职务之便,为违建者谋取利益,收受6名当事人贿赂共计现金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
同样的案件,深圳已查处多起:2014年2月,检方指控宝安区新安街道执法队队长严太龙放纵行贿人在其辖区内肆意违建等,受贿74万元、黄金800克(经鉴定价值近32万元);2013年11月,检方指控大鹏新区大鹏办事处党工委委员、综合执法队队长张耀坤在查违等过程中受贿61.3万元。
一年多来,深圳共有15名街道执法人员因在查违中涉嫌职务犯罪而“落水”,其中包括3名执法队队长、6名执法队副队长。
类似的案件,也并非深圳独有。湖南桂阳违法建设专项整治行动中,县城建执法大队班子成员因涉嫌在查违中受贿几乎被“一锅端”;贵阳市最近通报一批利用违法建筑套取国家拆迁补偿款案例,其中不乏执法人员充当违建“保护伞”的身影……
违建者称,“送了钱,对方就会少查、不查”。检方表示,90%以上的查违职务犯罪案件都涉及受贿,查违“猫”和违建“老鼠”之间已形成“互利互惠”的默契。
违建村民砸钱“求关照”上级领导电话“令放行”
农村城市化过程中,由于地价暴增、房价飙升,各方加剧对土地利益的争夺,纷纷抢建、加建。
深圳市查处违法建筑和处理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摸底数据显示,深圳历史遗留违法建筑总计达37万多栋,约4亿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