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谈深化公安改革:有民警特权思想严重谋私利

12.03.2015  14:52

  中国兰州网3月12日消息  今年2月,《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审议通过,改革涉及7个方面的主要任务、100多项改革措施。两会期间,代表委员表示,改革“施工图”已经绘就,关键在于如何确保改革顺利、扎实推进,确保改革质量。

   公安改革再起航

  严打暴恐活动、缉枪治爆专项斗争、“猎狐2014”专项行动……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以人民群众对平安的需求为导向,破获了一大批大案要案,抓获了一大批犯罪嫌疑人,确保了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实践证明,法治是推进平安建设、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公安部始终把平安建设放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中来谋划,充分发挥法治对平安建设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全国公安机关越来越强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始终坚持严格执法,提升平安建设水平。

  “即便如此,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还依然存在,该管的不履职尽责,不该管的越权插手。”中国人事科学院研究员吴江委员说,应看到公安执法队伍还存在不足,有的民警法治观念淡薄,有的则特权思想严重,通过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谋取私利。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王名委员也认为,当前,公安民警在执法办案时受到的有效制约仍显不足,“约束不够,必然导致执法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甚至徇私枉法。”

   执法规范化有待提升

  事实上,之所以出现执法乱象,除了由于公安民警的个人素质问题,还有很多问题值得研究。今年两会,民进中央提交《关于加快公安工作法治化进程》提案,直指公安工作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

  民进中央副主席、复旦大学副校长蔡达峰委员认为,当前警务人员队伍建设存在一些问题,比如警力不足、结构配置不合理,大量使用没有独立执法资格的协警甚至劳务派遣人员协助执法;有的警务人员思想水平、业务本领和民族地区语言的能力等亟须提高。

  代表委员们还谈到,社会压力太大,也是造成执法乱象甚至冤假错案的原因之一。“一个案件发生,全社会群情激奋,要求尽快破案。实际上,侦破案件是复杂的过程,破不了就责怪公安机关不作为,如果再有上级领导机关的压力,这就容易催生执法乱象。因此,整个社会观念应该有所改变。”

  “有的冤假错案都能看到个别领导干部干预的影子。”香港商报原社长黄扬略委员进一步指出,建立办案责任终身制非常必要,同时还要有制度约束,规定领导干部不应非法插手干预案件。

  民进湖北省委员会秘书长周建元代表认为,现在谈规范公安执法,不能据此认为此前没有规范,“规范”其实早有了,只是没有做好做到位而已,尤其是一些旧的执法习惯和执法观念严重阻滞执法规范化,比如以罚代管。

   打造法治公安是关键

  如今,《关于全面深化公安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从完善执法办案制度、执法司法衔接机制、执法责任制、人权保障制度等4个方面建设法治公安。

  “最重要的进步是理念更新了”,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邸瑛琪委员感慨,从有罪推定到无罪推定,未经法院正式程序判决,任何人不得被视为犯罪分子,将带来一系列根本性变化,如刑事诉讼从以侦查为中心转为以审判为中心,证据的收集、认定也就因应而变了。

  黄扬略委员也认为,建设法治公安的关键之举在于严格执法,不能以任何借口、理由去突破规则、程序,比如协警、保安不能参与办案、制作笔录,民警不能单独上路检查扣证罚款,不能违反地域、警种管辖规定执法办案等等,这些都是“硬杠杠”。

  辽宁省沈阳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许文有代表建议,及早建立和完善全国政法机关执法办案责任终身制,明确责任范围、责任内容、责任程序和追责方式。政法机关的案件承办人要承担案件办理责任,审核人要承担案件审核责任。案件发生执法过错的,要根据执行职务过程中依法履行职责情况,承担终身责任。

  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公安局惠农分局副局长张仙蕊代表建议,搭建一个公检法统一办案系统,从办案的开始到最后的结案,全部可以在一个平台上展现,每一件原始的证据都能在平台上查询,这样既能减少办理案件的工作量,又能做到每一起案件都能有明晰的责任人,都经得起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