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上半年深化五项措施加强生态及农村环境保护

20.07.2015  11:17

庆阳市上半年针对农村环境保护比较薄弱的问题,深化五项措施,加强生态及农村环境保护,逐步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一是深化生态市创建和环保模范城市创建。着力实施再造一个子午岭和固沟保塬两大工程,认真落实生态市建设年度计划,督促各创建成员单位履职尽责做好创建。全市春季完成苗林培育100万亩,组织推荐庆城县赤城乡,正宁县永正镇、榆林子镇,宁县盘克镇、中村镇,合水县段家集乡6个乡镇申报了2015年度国家级生态乡镇。组织西峰、宁县、正宁完成了“国家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省级阶段性验收。组织开展了城乡环境整治活动,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是深化农村环境保护。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今年实施的4个中央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项目进展顺利,加强了已实施项目运行管理和督查。

三是深化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绩效评估考核。进入转移支付范围的七个县,使用转移支付资金3.45亿,实施民生保障和生态建设与环保项目100个,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定改善。

四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紧紧围绕环评审批制度、大气污染防治、污染物排放许可、推进环境监测服务社会化、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市创建、重点生态功能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的监测、评价与考核等改革工作任务,分解落实了责任,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推进措施。

五是深化环保宣传教育。以实施新环保法和四个配套办法、开展环保大检查为重点,日常宣传和集中宣传相结合,在 “4.22”地球日、“5.12”防震减灾日、“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配合省环保厅在华池县南梁举办了甘肃省“6·5”环境日暨“依法治理环境建设美丽甘肃”环保宣传活动。(庆阳市环保局人秘科 朱治军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