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江苏淮安某区公安分局长公车接送小狗

11.09.2014  18:33

  中国兰州网9月11日消息  近日自称江苏淮安市公安局警察的网友发帖称,淮安市清浦区公安分局局长曹某“公车私用”、“徇私舞弊”及“经济问题”。淮安市纪检委信访处今日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已经受理了相关举报,正在调查。

  9日晚,一条题为“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清浦分局局长曹某的小狗配公车”的帖子现身网络。网帖公布了发布者的身份:“本人高建超,就职于江苏省淮安市公安局信访处,以公民身份爆料区公安局长曹某的小狗外出用公车的部分视频截图。”

  网帖列举了曹某“公车私用”、“徇私舞弊”和“经济问题”。网贴称:“局长、小狗、家人用奔驰、奥迪、广本奥德赛五部公车,车辆涉嫌用犯罪手段取得。公安局在查办周某(原清浦区黄码乡副乡长)等人赌博刑事案件时,局长在收到十几名涉嫌犯罪人员交纳的170多万元后未追究任何人任何责任,涉嫌徇私舞弊犯罪。局长将办理此类案件的钱以保安清浦大队的名义存入江苏银行人民南路支行帐户,动用该帐户资金以金康公司名义购置苏H83001等汽车,大肆挥霍,涉嫌其它严重经济问题。”

  11日上午,发帖人高建超在电话中告诉记者,其6月5日就向纪检部门递交了相关举报材料和证据,但是一直没有进展,于是采用了实名发帖的方式。帖子发出去后,他感到“周围的许多压力”。

  记者随后致电淮安市纪委监察局信访室,工作人员表示,对淮安市清浦区公安分局局长曹某的举报,7月中下旬就已经被受理,按照规定,信访部门会在3个月以内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上述工作人员未透露受理该案件的具体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