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气泄漏非餐馆爆炸的唯一“引信”

12.10.2015  10:43

  屈正州

  10月10日11时57分,芜湖市镜湖区杨家巷一私人小餐馆发生液化气罐爆炸,瞬间引发大火,截至目前已造成17人死亡。根据现场勘验、调查询问情况,初步判定为瓶装液化石油气泄漏遇明火爆炸,导致事故发生。根据调查,该餐馆涉及无照经营。死亡17人当中14人为学生。

  液化气泄漏遇明火爆炸,是引发这起重大伤亡事故的直接原因。据老板娘介绍,她闻到液化气泄漏的味道,叫人关阀门时罐子发生了燃爆。严格说来,民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作为与百姓生活关系密切的特种设备之一,其使用必须遵循有关规定。如自出厂日期起,使用年限为15年,且使用之后每4年送检一次。按此衡量,这家餐馆的液化气罐是不是合乎规范,需要调查。

  综合媒体对这起事故的报道,不难体察,液化气泄漏并不是引爆餐馆爆炸的唯一“引信”。据当地电力部门人员证实,事发地点电线私拉乱接现象比较严重,这种现象本身就意味着比较大的火灾隐患。更令人诧异的是,这家开张不到2个月的餐馆居然没有办理营业执照,却以一份盖浇饭六七块钱的低价策略,将生意做得颇为火爆。如果经营环境的安全都缺乏保障,再火爆的人气,也只意味着更大的隐忧。众所周知,开餐馆不是经营者想开就开,想怎么开就怎么开,必须按照《食品安全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依法办理餐饮服务许可。要求经营者办理营业执照之所以重要,就在于通过这种资质审查和准入门槛,来维护公共安全,保障广大消费者的权益。然而,这起触目惊心的恶性事故,却以惨痛的代价,揭示出当地令人堪忧的餐饮业经营乱象。

  经营者无照经营,罔顾安全风险,跟其自身的从业素养和法治意识欠缺有关,酿成如此重大的事故,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自是维护市场秩序和法律尊严的应有之义。但是,餐馆无证却不妨碍其赚钱,安全隐患重重却不见职能部门整治,也将相关部门的无所作为显露无遗。如何为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这方面,并不缺乏相关法规,重要的是要让经营者知法守法,监管者严格依法管理。二者互为因果,缺一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