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涉税事项前移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17.09.2014  13:33

  涉税事项前移是优化纳税服务的纵深发展,也是“春风便民行动“的具体体现。该行动自去年5月在地税部门试点运行以来,凭借着一系列举措得到纳税人的初步认可,但在实现中还有一些不足。
  一、当前涉税事项前移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观念问题。涉税事项前移工作运行一年多来,省市局顶层设计紧锣密鼓,稳步推进,但在基层实践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片面认为涉税事项前移工作是征收服务分局办税服务厅的事,此项工作应该由征收服务分局全面落实完成,各职能科室、税源管理分局对此项工作不能进行及时地指导协调;片面认为有些问题必须要让纳税人找管理员提出才行,前移大厅办理工作将失去监管;片面认为一些具体的事项由办税服务厅办理时容易出错,缺少必要的把关环节,容易出现税款流失的问题。
  (二)机制设计问题。一是计会统汇总报表信息化程度不高。目前税收计会统汇总上还需要有一个统一的编报时间点,手工汇总,这样每月月底都需要人为调整税款入库方式。财税库银横向联网TIPS实时扣款、COM-POS刷卡缴税等电子缴税入库的新模式都不能使用,造成纳税人缴税方式是“初一十五不一样”。二是电子缴税实时扣款与手工退库不匹配。实时扣款等缴款方式税款直接缴入国库,省去了纸质缴款书的划转环节,提高了工作效率,方便了税务、银行、纳税人,但工作中由于征收人员的失误导致多缴税款,需要退库时却仍要走手工层层签字,逐级上报审批的退库手续,繁锁费时,这与电子缴税实时扣款不相匹配。
  (三)人员缺少问题。干部对到办税服务厅工作还有一些顾虑。一是工作压力大,不想去。涉税事项前移将以前分散到职能科室、税源管理分局的二三十项工作全部前移至办税服务厅,工作“加量不加价”,这样一来,分配到每个岗位上的工作自然就增多,工作压力大。二是工作都是按规定收集资料、征收税款、代开发票等程序化工作,自我发挥的空间不大,所以不愿去。三是工作政策性强,不敢去。涉税事项前移后所涉及的内容广,政策强,部分人员怕自身业务水平不够硬,不敢去。
  二、关于进一步落实涉税事项工作的建议
  (一)转变观念,提升大局意识。涉税事项前移是优化纳税服务的纵深发展。一是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按照“机关为基层服务,基层为大厅服务,大厅为纳税人服务”的思路,抓好、抓实涉税事项前移工作。二是要明确涉税事项前移是优化纳税服务的具体措施。明确执法就是服务,服务就是执法,只有全身心的做好涉税事项前移,才能更好地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二)以人为本,提升业务水平。加强税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开展和提倡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文明服务活动,增强税务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以良好的职业道德素养去赢得纳税人的信任。还要加强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培养和更新。通过形式多样的“小课堂”来加强干部的专业理论培训,搞好“传、帮、带”,通过分散于各职能科室的专项人才来打造集中于大厅的综合人才,以适应涉税事项前移工作。
  (三)健全机制,提升服务效率。要完善纳税服务制度规范,尽可能地规范涉税事项前移工作的各个行为,形成规范性的纳税服务规章制度。使每一项前移的涉税事项都有明确的制度依据,操作流程,办结时限,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还要完善涉税事项前移后畅通运行的保障机制,对非即审核即办结需要转相关部门办理的事项,要通过建立内部流转机制,明确流程环节,强化办理时效,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实现所有前移事项能够畅通无阻的及时办结。
  (四)强化监督,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在全面总结征管质量考核、依法行政(管理)考核的基础上,推行综合绩效考核,通过全方位考评、目标管理等方式,强化对涉税事项办理的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督,强化对机关、基层所有部门对涉税事项办理的控管。规范办税人员的言行,体现规范化服务风采,树立标杆引领,展示窗口服务新形象。建立与考核相配套发的激励机制。通过经济上奖优罚劣,行政上的人才选拔、职务晋升、教育培训等方式,剌激干部职工提升自身素质,自我增值,提高完成工作的能力和自觉性,以此来全面提升服务质量。

(瓜州县地税局    仲兴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