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

20.06.2014  18:38
        为全面提升涉氨制冷企业的本质安全水平,在2013年嘉峪关市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的基础上,今年嘉峪关市安委会办公室再次下发通知,继续组织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涉氨制冷企业液氨使用专项治理,要求有关部门重点落实两项专项治理要求,一是将采用氨直接蒸发制冷的空调系统整改为载冷剂间接制冷系统或其他安全的制冷方式;二是使用快速冻结装置的企业应按照有关技术要求,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控措施。同时对全市涉氨制冷企业,有关部门要进行全覆盖执法检查,对没有开展自查自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企业,依法从严处理,对检查出问题和隐患的企业,复查整改落实情况,确保整改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摸清辖区内涉氨制冷企业中含有氨直接蒸发制冷空调系统及快速冻结装置的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无遗漏”,建立监管台账,做到一企一档,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下达整改指令限期整改,凡到期未完成整改的企业,一律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并进行挂牌督办;凡因整改不到位发生事故的企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直至取缔关闭;对未下达整改指令,到期未整改又不报送企业名单的有关监管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通知还要求要将专项治理工作情况列为涉氨制冷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未完成专项治理工作的企业,不得通过达标评审。市安委会办公室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加大抽查暗访力度,狠抓督促检查。通过专项治理,切实实现安全培训全覆盖、隐患排查治理全覆盖、治理检查全覆盖,取缔关闭一批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非法违法企业,治理整改一批液氨使用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提升一批安全管理基础较好的企业,彻底整治和消除涉氨制冷企业中存在的重大隐患,巩固和扩大专项治理成效,确保涉氨制冷企业运行安全,有效遏制涉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