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不是拒绝信息公开的“遮羞布”

24.11.2014  17:08

  对于深圳下坪垃圾场周边60余万居民来说,美好生活即是“不臭的生活”。一个月被投诉200多次、环保部点名批评,仍然无法缓解深圳下坪垃圾场的恶臭问题。与垃圾场博弈多年不见成果,日前,居民将垃圾场的主管部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和深圳市城管局告上法庭,申请公开垃圾场建设的环评报告,但该诉求遭遇重重阻碍,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垃圾场环评报告涉密,不宜公开。

  事实上,随着城市版图的扩张和生活垃圾的爆发式增长,曾被授予“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示范工程”的下坪垃圾场已经“不堪重负”,曾经的“模范”成了居民眼中的“罪犯”。据环保部发布的9月重点环境案件处理情况显示,下坪垃圾场每天约1600吨到1800吨渗滤液未经处理便排入市政管网,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每月200余次投诉,主管部门多次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予以罚款,然而,下坪垃圾场的恶臭污染仍不见“收敛”,有居民甚至表示“半夜会被臭醒”。显然,居民们都向往“不臭的生活”,无奈之下,选择将垃圾场的主管部门——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和深圳市城管局告上法庭,申请公开垃圾场建设的环评报告,但该诉求遭遇重重阻碍,相关负责人回复称,垃圾场环评报告涉密,不宜公开。

  不禁诧异,下坪垃圾场二期项目至今未通过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的整体竣工环保验收。投入运行已经2年,为何环保整体验收迟迟未通过?主管部门的“脱密审查”缘何来的这么晚?而且,在开工建设初期,评审通过后,环评报告是否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呢?群众知晓多少,公众是否参与了呢?我们无从得知。如今在“公开诉求”的质疑中,深圳市人居委却用“垃圾场环评报告涉密,不宜公开”来敷衍搪塞,而且深圳人居环境委和深圳市城管局相互“踢皮球”,显得几多傲慢和冷漠,难道其中另有“猫腻”?殊不知,如此“不宜公开”可谓是欲盖弥彰,不仅反映了有关部门懒政、不作为、乱作为,而且还会大大影响政府公信力。

  众所周知,环评报告,即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是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预见性评定。根据对项目所在地的地下水、土壤的监测,对项目所用原材料、可能产生的废弃物、项目的环保设施的设计的评价,从而评估项目建成对环境的影响。早在2013年11月,环保部出台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环评报告书须全文公开。而于2014年4月24日通过的修订后的《环保法》,也明确要求环评报告必须全文公开。

  一言以蔽之,莫把“涉密”异化为信息公开的“遮羞布”,对于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否能全文公开、哪些涉及商业机密、谁来判定是商业机密等问题,并不是由企业说了算,环保部门有责任有义务审查哪些是可以公开的内容、哪些是不能公开的内容,要积极主动作为,用更为真诚的态度,更加真实的信息去回应质疑,满足公众的参与权、知情权、监督权,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与时俱进,打消质疑,即使有商业机密也应该优先让位于公众利益。

  另一方面,政府部门要加强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举报调查处理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对有意不予执行公开制度和执行过于敷衍、拖沓、效率低下的政府机关主管人员和办事人员严肃问责,不断提升环保部门依法、科学、公开、廉洁、高效地履行环评审批职责。文/郑端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