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

08.07.2015  04:15

    兰州晚报讯(通讯员 张小平梁紫艳记者 王万盈)6月13日,本报以“你撞我的狗我烧你的车”为题,报道了河南籍90后男子郭某的宠物狗不慎被姚某所驾驶的微货车碾轧致死,其索赔未果,冲动之下点火烧毁对方车辆泄愤的事。记者获悉,尽管案后郭某家人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并取得了谅解,但郭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7月7日,白银市平川区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依法对郭某提起公诉。

    5月31日下午2时许,在平川区郭某所经营的装潢材料批发铺所在的院内,姚某驾驶的福田驭菱微货车因车速太快,将郭某饲养的牧羊犬撞死。当时,郭某找姚某理论,要求赔偿其2万元钱,但姚某说没有钱。争执中,郭某拿起一块砖头将该车的前挡风玻璃和侧挡风玻璃全部砸碎,又问姚某要不要车了,姚某说不要了。郭某便将自己卖的万能胶拿了一罐,泼在了姚某的副驾驶室内,遂将车点燃。之后郭某让其母打电话向消防报警,但为时已晚,消防车到来后,整个车的驾驶室被烧毁。案发后,郭某的家属及时向受害人赔偿了车款,双方达成了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