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里河工商12315中心提醒消费者---“双11”网购需理性
03.11.2015 10:48
本文来源: 政府
11月2日,七里河区工商局12315中心提醒广大消费者,“双11”网购即将来临,一些商家将推出特价、低价商品,并设置“商品损坏不退不换”等霸王条款,消费者应谨慎选择,应选择正规电商企业购物。
消费者应避免在没有任何资质认证的网站下单。国家工商总局《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业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已经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者个体工商户,通过网络从事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的,应当在其网站主页面或者从事经营活动的网页醒目位置公开营业执照登载的信息或者其营业执照的电子链接标识。在没有公开营业执照信息或其电子链接标识的网站上购物需谨慎。
“双11”期间,由于网购数量骤然增多,一些快递公司很容易出现遗失、损毁事件。因此,建议消费者网购时特别是购买贵重商品时应与商家确认信誉好的快递公司合作,并选择保价运输。赠品也应享受“三包”服务。赠品也是商品,只要消费者按照要求购物,商家就有义务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赠送的商品,并应当保证商品的质量。”商家提供的赠品质量不合格,是欺骗消费者,而且也是一种违约行为。
网络购物时,要注意商品的售后服务。购买价值较高的商品时,消费者在购买前一定要和卖家确认商品的售后服务。消费者在收货时,要查收或向卖家索要相关凭证,并注意完整保存,以便在所购商品出现问题时提供退换货凭证。
七里河区工商局12315中心还提醒广大消费者,当发生网络消费纠纷时,消费者要及时取证,截取网页,保留聊天记录,及时向网络交易平台或经营者所在地的工商机关投诉举报,以便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 政府
03.11.2015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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