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上半年消费投诉量上升 汽车居首 消费者维权意识提升

06.08.2014  13:21

  原标题:消费投诉汽车居首

  

  消费投诉汽车居首上半年消费投诉显示:消费者维权意识提高,交通工具、通信产品、互联网服务为投诉焦点

   中国甘肃网8月6日讯  据甘肃日报报道 (记者 沈丽莉) 根据甘肃省工商行政管理局12315指挥中心的统计显示,今年上半年的受理量同比上升32.2%,其中投诉量上升34.9%,这一数据表明,消费者维权意识逐步提升。

  和去年相比,今年上半年,交通工具超越通信产品占据商品类投诉“榜首”;备受关注的服务类投诉中,通信服务依旧成为投诉量最高的类别。

  通过分析投诉信息,可以发现消费者通过12315维护自身权益的消费类型逐渐增多,不仅如此,消费者的投诉内容不再仅仅局限于商品质量,针对经营者服务质量方面的投诉日趋增多,他们更加关注生活消费中服务的满意度。

  消费者维权意识明显提高

  我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今年3月15日正式施行,其核心就是“新权益”“新责任”,对于消费者而言,切实维护自身权益将在各项新制度的保驾护航下更加通畅。

  消费者张女士在天水市某游泳馆游泳,因商家未在地面铺设防滑垫,也无警示标语,张女士不慎滑倒,导致摔伤。张女士没有“自认倒霉”,她认为商家对此应负有主要责任,并进行投诉。经天水市工商局秦城分局东关工商所执法人员调解,该游泳馆负责人已为张女士看病,并赔付了医药费。

  同样“较真”的还有家住张掖市的丁先生。丁先生在当地某陶瓷商店支付订金订购的瓷砖,在商家店内检查质量时发现瓷砖部分釉面无抛光且有破损现象,商家同意为其更换,但再次到店里取货时瓷砖仍有质量问题,丁先生要求退订金或者给予合理解释。经张掖市工商局甘州分局南关工商所经执法人员现场调解,商家为消费者退回1000元预付定金。

  交通工具投诉跃居首位

  上半年,全省商品类投诉4560件,占投诉登记总量的56.3%。投诉排名前五位的依次是交通工具、通信产品、服装鞋帽、家用电器、家居用品。

  与大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汽车最终占据商品类投诉“榜首”并不意外。工商部门提供的信息显示,汽车修理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多次送修,故障仍不能排除的现象时有发生,维修质量难保障;某些4S店和维修人员故意夸大其词,本不需要保养维修的项目,欺骗消费者说是必须要做的,导致消费者花了不少“冤枉钱”;维修中未按约定使用原厂配件,甚至使用伪劣配件的事件屡见不鲜。个别售后部门在维修换件过程中,存在更换旧配件现象;汽车出现质量问题,售后服务部门不予“三包”。

  同时,装修装饰材料投诉增多。突出表现在,实木地板铺设后脱皮、起层、掉色;油漆商标标识与查询的不符,疑似仿冒产品;由于质量原因,造成损失得不到合理赔偿;门或橱柜等定制装饰材料质量达不到要求,售后服务不完善,修理不及时;地砖、瓷砖等陶瓷制品质量低劣,消费者提货的商品质量与当时挑选的样品质量存在差异。

  通信服务投诉居高不下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投诉不仅仅局限于假货或者伪劣商品,他们对于生活消费中的满意度更加在意。我省二季度12315投诉就显著体现了这一特点。其中,通信服务类业务成投诉重灾区。据显示,本季度12315已受理消费者针对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大通信运营商的各类投诉。

  消费者主要反映的问题集中在:宽带业务办理后未按时履行服务,拖延出承诺工作日不做安装;网络接入故障或运行不稳定,承诺的网速根本达不到、频繁出现断网;故障报修后长时间得不到解决,拨打客服电话石沉大海、查无音讯;办理销户服务必须两次前往营业厅,销户前需缴纳保证金等问题,间隔30日-40日后,需第二次前往营业厅结算;利用模糊的收费说明误导消费者交纳不必要的上网费用等。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在申请移动、联通、电信及互联网服务时,要认真阅读服务商提供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权益、义务,特别是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有疑问或容易产生歧义的地方,应要求其说明并以文字形式注明。

  同时,快递服务投诉量猛增长。网购、电视购物消费的流行,导致快递公司的生意风生水起,但是,当快递的物品丢失或损坏时,快递公司只能按照与寄件人的约定进行赔偿,而双方约定就体现在快递单上:注明若因本公司的原因造成托寄物损毁、丢失的,本公司将免除本次运费;若寄件人未选择保价,则本公司在不超过运费的五倍限额内赔偿等。一般快递公司在办理寄件时未提醒消费者注意限制责任的条款,并且客观上是利用格式条款减轻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此类情况下,如果快递超出其承诺时限,可要求退还服务费的赔偿。消费者在快递贵重物品时,一定要对物品进行保价。在填写快递单时,务必写明物品名称、规格、数量、价值等内容,以免货损求偿时,缺乏相应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