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公益诉讼维权难两年胜例仅一个

29.03.2016  04:20

    霸王条款、预付卡“陷阱”……屡屡发生的侵害消费者权益事件,使得消费者对公益诉讼寄予厚望。但从2014年3月15日新消法实施至今,消费公益诉讼却仅有一个胜例。消费公益诉讼为何如此沉重?

    消费者屡屡遭遇“集体被坑”陷阱

    记者调查发现,质量不过关、霸王条款、预付卡“陷阱”、灰色操作是导致消费者“集体被坑”的四大主因。

    产品质量不过关导致使用风险或者性能问题的事件,往往以商家启动召回程序为终。比如,2014年,陷入“黑点门”事件的尼康,一度坚持只能修理的政策,在上海市消保委多次沟通后才给出召回方案,企业的“犹疑”也招致了1000多名消费者维权。

    而在霸王条款导致多名消费者“被坑”的事件中,消费者往往难以进行个体维权。例如,在关于手机漫游费、流量过期清零等争论中,近几年多地消费者的诉讼要么不被受理,要么败诉,在国家层面去年初“喊话”要求电信业提速降费后,巨头们的做法才有所改变。又如,在与铁路部门的纠纷中,个人诉讼也常常败下阵来。据媒体报道,旅客罗某乘高铁出站时发现丢了车票,在手机上有订票信息可确认已买了票的情况下,依然被要求补交票款,罗某上诉至法院后在2015年底被判定一审败诉。

    在预付卡“陷阱”中,消费者几乎只能“坐等挨宰”。记者梳理了全国多地近三年来的数十起预付卡违约事件发现,国内预付卡资金规模达到万亿数量级,但由于备案企业仅有少数,“跑路”后消费者能获得赔偿的凤毛麟角。2015年底,昆明多家百加百连锁洗车店在上万消费者存入5000元-2万元办“会员卡”后,未能按约定兑现返还油卡等承诺,甚至关门停业。

    “抱团”,能否取暖?

    2013年,最高法院就给出了“消费者维权从单打独斗走向了集体维权的时代”的分析。然而,这一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时间和经济成本的“抱团维权”模式,走得并不容易。

    为车辆合格证奔走一年多的田先生说,自己在维权过程中遇到了多名有同样遭遇的车主,组建了维权微信群后发现由于涉及多个企业的纠纷、事件较为复杂,行政监管部门处理有难度,最终走上了打官司之路。“集体维权的社会影响力更大,分工合作后收集证据的时间成本较小,打官司平摊后经济成本较小。”田先生说,但即使如此,群里的50多名消费者,也只有不到20人选择了用法律手段维权,“剩余的人有不少持观望心态”。

    “集体维权确实有增加的趋势。”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三庭法官李鸿说,消费者维权的首选一般是各级消协组织和行政主管部门,当事件通过行政手段难以化解后,才会有部分消费者在衡量了得失后选择进入耗时更长的司法程序,这也就意味着进入了司法程序的案件往往具有案值较高、案情复杂、处于监管难点地带等特点。

    公益诉讼,脚步何时不再沉重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消保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显示,新消保法实施两年来,消费公益诉讼仅成功一例。

    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报告中直言“消费公益诉讼推进缓慢”,分析指出原因有三:一是消费公益诉讼是新生事物,消协组织对此缺乏经验,也缺少相应的专业能力和技术支撑;二是有关的诉讼规则、配套制度尚待明确,特别是受案范围、程序规则、举证责任、费用承担、赔偿标准等问题,影响了公益诉讼的开展;三是消协组织在提起公益诉讼时受到的压力比较大。

    上海市消保委秘书长陶爱莲说,希望公益诉讼在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同时,能够起到消费维权领域的示范效应。专家则指出,要破除集体维权难度大、公益诉讼胜例少的现状,不仅需要各级消费者维权组织增加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更需要为维权创造环境。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已明确表示,正抓紧制定《关于审理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人们期待,随着公益诉讼制度不断完善,消费者权益能够得到更加切实的保护,进而推动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