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中“定金”与“订金”千万别搞错了!

23.01.2015  13:04

事件

今年一月,山西的王先生在一家家具店看中了一款价格为3080元的床,当时导购员称这床是实木做的,王先生觉得价格比较实惠就下了单,并预付了1000元订金。因为新房还在装修,王先生一直没有去取床。前不久,王先生的新房装修好了,他就去家具店要了一块自己所订床的样品板与其他家具比对颜色,结果发现竟是木屑板。王先生找到商家,导购员称这床确实是实木颗粒做的,否认当初说过是实木做的。王先生要求退货,但遭到拒绝。无奈之下,他向消协进行了投诉。经调解,商家答应退还订金700元,但仍坚称此事是消费者的责任。由于当时订金票上未注明家具的材质,王先生明知被忽悠了也只能无奈接受。

消协提醒消费者,选购家具一定要多个心眼,不要被商家的概念忽悠了,尤其不要轻易付订金,如果确需付订金的话,也要在订金单上写明所购家具的材质及其他相关事宜,以便出现问题时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