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工商联原副主席因集资诈骗8.8亿被判无期
中国兰州网4月1日消息 海南省工商联原副主席沈桂林因非法集资8.8亿余元,4月1日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集资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法庭审理查明:2002年至2009年,沈桂林作为海口泰特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在泰特典当自有资金较少的情况下,通过借款方式融资用于该公司的典当业务及偿还借款利息,并向出借人支付2%至3%的月息。2009年以后,沈桂林明知典当公司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的情况下,通过本人招揽或公司员工、朋友等他人帮助招揽等方式,以个人名义,并以泰特典当、泰达拍卖等关联公司做担保,承诺支付月息1.5%至4%不等利息,与他人签订《借款协议》借款。
期间,沈桂林制作假房产证及不动产他项权证给出借人查阅,以方便借到更多款项而不抽回本金,还邀请出借人观看其公司进行的虚假拍卖,营造公司经营状况良好的假象。在沈桂林的鼓吹和宣传下,不少受害人为图高额利息,先后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现金等方式将钱款转到沈桂林个人银行账户。
据办案人员介绍,沈桂林收到借款后,将大部分用于偿还以前借款本金及利息,还将赃款用于购买房产及豪车、字画等艺术品,并购买手表及钻戒等奢侈品。2013年12月,多名被害人要求偿还数千万元本金,加上还要支付巨额利息,沈桂林的资金链出现断裂。因担心事情败露,沈桂林将登记借款金额、支付利息等资料的记录本烧毁后,于2013年12月7日携带外币从海口出逃到香港,并辗转泰国曼谷、老挝万象等地。
经司法鉴定,截至案发,沈桂林共向210人非法集资金额共计88182万元,造成被害人损失40815.595万元。
法庭认为,沈桂林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210名被害人非法集资金额共计88182万元,造成被害人损失40815.595万元,其行为已构成集资诈骗罪,应依法予以严惩。沈桂林虽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具有自首情节,但鉴于其集资数额特别巨大,造成被害人巨额经济损失,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不予从轻处罚。
宣判后,沈桂林表示将上诉。(记者 傅勇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