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提示企业:“五一”旅游价格欺诈最高罚50万元

01.05.2016  16:50

    新华社海口4月30日专电(记者刘邓、郑玮娜)海南省物价局近日在三亚召开全省旅游价格提醒告诫会,明确要求旅游企业规范明码标价,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对构成价格欺诈行为的,物价部门将没收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无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物价部门提示,各旅游企业要实行一货一签,不得有两套价格、低标高结及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模糊、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手段对消费者进行价格欺诈,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同时,各旅游景区门票价格、观光车票价格,必须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执行国家及海南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应当在售票处醒目位置公示票价及相关优惠政策内容,杜绝发生捆绑销售等行为。

    “五一”期间,游客发现有经营者或相关商家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可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价格部门将保持价格举报电话畅通,认真受理消费者的合理诉求,严厉查处价格欺诈等侵犯消费者权益的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