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官方回应县官拟任法院院长:他有法律背景

25.09.2014  14:48

  中国兰州网9月25日消息 近日,“浙江平阳县县委书记王中毅拟提名为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的新闻受到社会热议和质疑。9月24日,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对中国青年报记者回应称,王中毅有法律背景,而且通过了律师资格考试,只是在公示中没有写明。

  9月22日,通过浙江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官方微博“浙江发布”和浙江组织工作网,浙江省委组织部通告了一批拟提拔任用的省管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名单,其中浙江平阳县委书记王中毅拟提名为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公示中介绍,王中毅为浙江省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曾任职于温州市国家安全局、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温州生态管委会、平阳县县委等单位。对此,媒体评论及网民质疑:“没有法学背景的县委书记能够胜任中级法院院长的职位吗?”

  “这一质疑并不准确。”浙江省委组织部宣传信息处一位史姓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王中毅具有法律背景,只是公示的时候没有提及这部分内容。”

  工作人员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浙江省委组织部官方微博“瓯越先锋”上,对这件事情作出了回应。

  记者查阅发现,“瓯越先锋”分别在9月24日早上一连发布两条信息,内容如下:“他(王中毅——记者注)1992年就通过了杭州大学法律专业自学考试,15年的政法系统工作经历货真价实、经得起考验。”“还有他在1995年取得全国律师资格,这些都是我们调查过的。”史姓工作人员说。

  他告诉记者,王中毅15年的政法工作经验,主要是指他从1987年7月到2001年9月在温州市国安局的工作经历,“如果算上他在市纪委、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的,时间就更长了。”

  究竟要满足怎样的条件才能做法院院长?

  记者查阅,《法官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同时,该法在担任法官需要满足的条件中指出:“需要是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有专家学者以此为依据,质疑王中毅担任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