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安吉:法律服务送到家门口

09.12.2015  09:20
原标题:法律服务送到家门口

  遭遇难题,即使在偏远山村也能得到法律援助;有了矛盾,打个电话就有调解员上门;纠纷缠身,走出家门就能享受到专业律师的服务……近年来,浙江省安吉县努力构建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近日,家住浙江省安吉县天子湖镇的一位老人终于笑了,因为她向女婿讨要瘫痪女儿龚某的生活费、医药费,有了结果。

  十多年前,龚某因家庭纠纷喝农药,瘫痪在床,一直居住在娘家。其丈夫李某离开独自生活,并始终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龚某生活费、医疗费。直到今年8月,安吉县法律服务中心主动对接龚某母亲,免费提供法律援助,将李某告上法庭。今年10月,双方自愿达成庭前调解,明确李某每月支付龚某1万元,并报销所有医药费。

  “除了在县级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外,我们还在各乡镇(街道)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在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专设公共法律服务窗口。安吉县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过去,由于缺乏对各项法律服务业务的有效引导,加之法律服务资源分布较为分散,造成司法行政工作“养在深闺人未识”。“为此,在搭建平台的同时,积极整合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顾问、普法宣传等资源,通过一个平台、一个窗口为群众提供各类法律服务。

  为更好满足群众的法律需求,安吉县司法局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制度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其中,在法律援助上,汇总了全县所有援助律师的业务特长等有关个人信息,受援人可以通过中心大厅触摸屏选择就近、熟悉的律师,援助律师一经被选择,就必须承办;在人民调解上,面向社会聘请了60名具有法律、心理咨询的特长人士,组建了调解专家库。

  去年春节前,调解专家库成员张建民就有效避免了一场群体性事件。原来,安吉县孝丰镇老石坎村农整项目安置房工程中的6栋安置房,承包给了张某,张某又转包给了鲁某,鲁某再将木工建设部分分包给了刘某,而村委会只与张某签订了项目承包合同,张与鲁、刘二人之间属于项目私自转包、分包行为,最终吃亏是最基层的农民工,他们被拖欠了工资。在镇司法所调解未果的情况下,张建民参与帮助分析,寻找突破口。张建民和司法所调解员经过10 多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包工头与数十位农民工达成协议,工资得以顺利发放。

  如今,遇事找法、依法办事,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正成为农村的一种风气和习惯。据统计,今年以来,浙江省安吉县的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累计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532件,涉及金额5522万元。此外,近3年来,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663件,让百姓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