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甘肃多地PM10浓度升高 八因素致PM10浓度不降反升
原标题:去年我省多地PM10浓度升高,省环保厅分析认为——
八因素致PM10浓度不降反升
中国甘肃网6月4日讯 据西部商报报道(记者 李杨)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昨日省政府新闻办召开2015全省环境日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武德凯就2014年甘肃省环境状况和全省环保工作进展情况作以介绍,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据介绍,2014年全省地表水水质按功能区达标断面(含水库)59个,与2013年持平。全省14个地级城市和79个县级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中,天水市甘谷县,秦安县总硬度、硫酸盐超标,其他市、县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全省14个地级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的有8个,占57.1%(天水、张掖、平凉、庆阳、定西、陇南、临夏、合作市空气质量为二级),兰州、嘉峪关、金昌、白银、武威、酒泉市空气质量为三级(嘉峪关、武威两市2013年为空气质量二级城市)。2014年全省共发生沙尘天气38次,较2013年增加7次。
问题一:兰州市新的饮用水水源地建设进展情况如何?
武德凯:兰州市于2014年5月启动了第二水源地建设项目,并成立了兰州市水源地项目建设办公室。目前,项目正按计划进行。《项目建议书》已经省发改委批复,《项目可研报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等12个前置性报告已编制完成,按程序报批中。项目招投标、拆迁征地等相关工作也在积极推进。部分工作场地、临时道路、施工用电等辅助性工程已开工建设。近期省环保厅联合省财政厅,向国家环保部和财政部上报《兰州市城市生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工程总投资1.6亿元,申请国家支持1.6亿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地分级防污、污染源整治、应急物资储备、预警体系建设等。
问题二:去年全省多地PM10浓度升高,请问PM10浓度不降反升的原因是什么?
武德凯: 2014年,兰州、嘉峪关、金昌、白银、武威、酒泉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超过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综合评价为三级,天水、张掖、平凉、庆阳、定西、陇南、临夏、合作空气质量达到二级。全省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0.097毫克/立方米,达到国家年二级标准,比2013年上升6.6%。经分析,可吸入颗粒物是影响我省城市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2014年与2013年相比,武威、定西、嘉峪关、平凉、金昌、临夏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分别上升62.2%、51.7%、43.0%、26.6%、14.6%和3.3%。
PM10浓度不降反升具体分析有八个方面的原因:环境空气质量新老标准中对数据有效性规定差异较大;人为选取有效数据,导致统计结果的不一致;部分市、州环境空气自动监测仪器维护、管理水平不高,监测数据不能真实反映城市空气质量状况;监测仪器设备技术不断更新完善,推进了监测结果更加准确;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监督检查,使监测数据更加真实;现有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已不能满足相应规范要求,监测数据不能全面反映城市整体环境空气质量状况;集中供热覆盖率低、锅炉除尘效率差、施工扬尘和城市二次扬尘管控措施不到位;可吸入颗粒物污染呈现明显的季节性趋势,春季沙尘天气频发,造成部分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升高。
问题三:武威荣华沙漠排污事件环保部门有哪些反思?
武德凯:省环保厅将在全省范围内深入开展环境问题和隐患排查,按照新《环境保护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进一步健全环境问题信访举报办理、有奖举报等工作制度,深入细化实施好全省环保大检查工作和“回头看”活动。通过对武威荣华工贸有限公司环境违法事件的严肃处理和向社会公开,使各级环保部门深刻认识到此次事件对全省信誉和甘肃形象的严重影响,各级环保部门将认真汲取教训。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以此次环境违法事件为反面教材,开展教育警示活动,持续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