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派驻检察室解决扶贫资金监督“最后一公里”问题

20.03.2017  15:13

        “对于检察机关来讲,如何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保障好扶贫资金的正确使用,是精准扶贫工作交给检察机关的最大任务。”10日,在最高人民检察院举行的“看得见的正义”高端网络访谈中,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表示。
        有关部门统计,甘肃近几年来,每年在涉农扶贫领域投入资金超过400亿元。与此同时,侵害群众切身利益、贪污挪用涉农扶贫资金的问题也常有发生。
        “早在2014年,甘肃省就由省检察院组织,以预防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为切入点,在全省开展了‘保障民生民利,促进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农民增收’专项行动。”路志强告诉记者,“2016年,甘肃省检察院更是在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统一部署下,加强和扶贫部门协作,在全省开展了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路志强介绍,专项行动的开展,效果比较好,能够有效地服务和保障全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但同时,也暴露了一些问题。其中一点就是作为专门法律监督机关的检察机关,在基层没有“”,监督触角不能有效延伸到“最后一公里”。
        如何解决法律监督“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保障脱贫攻坚战略的实施?
        “我们在开展‘保民生、促三农’专项行动时,就在如何解决基层法律监督缺位问题上做过一些尝试。”路志强说,“我们在全省1239个乡镇设立了检察室,经过一段时间的实践,发现这种做法效果还是比较明显的。
        2016年,甘肃省按照省委的统一部署,对乡镇检察室进行了深入调研,最后甘肃省检察院被批准在不增加编制和人员的前提下,通过人员合理调配,在全省中心乡镇和街道设立派驻乡镇检察室。
        2016年11月25日,甘肃省首家派驻乡镇检察室正式挂牌。此后,甘肃省14个市州派驻乡镇的检察室相继成立。截至目前,甘肃省515家派驻乡镇检察室已经全部建设完毕并开展工作。
        “乡镇检察室的建立,在我省检察事业发展中具有里程碑意义,是实现检察机关检力下沉的重要突破,这标志着检察机关的‘腿’迈到了基层,迈向了农村,迈向了农民,实现了法律监督对‘最后一公里’的全面覆盖。”路志强最后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