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政权处派员赴平凉讲授农村社区建设知识

28.06.2016  10:35

    6月20日至24日,平凉市民政局举办两期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培训班,217名县(区)业务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民政助理员参加培训。两期培训班采取专家授课、业务讲座、讨论交流等方式进行,突出政策解读、业务操作和实例分析,重点讲授了社会救助、救济救灾、优抚安置、农村社区、社会福利、社会事务等内容。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阎盘龙受邀参加培训并授课。

    关于农村社区建设方面,重点讲了四项内容。 一要准确把握农村社区的有关概念。 理解社区、农村社区和新型农村社区的涵义,正确处理农村社区与建制村、农村社区建设与城市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明确农村社区建设以建制村为单元开展,主要模式是“一村一社区”。 二要了解农村社区建设的发展历程。 自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首次提出“农村社区”概念表述后,党的历次重要会议决议和重要文件都对农村社区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从党的十七大“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到党的十八大首次提出“城乡社区治理”,中央统筹城乡社区建设的总体思路越来越清晰;从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创新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优先在城市郊区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实验工作”到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继续搞好以社区为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中央对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任务要求越来越明确。省上按照中央部署,先后开展了早期试点、实验和全覆盖工作,于2015年9月在临泽县召开了全省民政系统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现场会,并于12月下发了《实施意见》。 三要熟知中办《意见》的四大亮点。 将村民自治机制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根本手段;将扩大非户籍居民参与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主攻难点;将促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关键任务;将农村社区法治建设作为农村社区建设的必要保障。 四要明确试点工作的重点任务。 一是明确6种试点村类型,选择不同类型的村开展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完善乡村治理机制,研究制定乡镇指导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制度;研究编制村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清单和协助政府工作清单;开展农村社区“减负增效”专项行动。三是加强农村社区协商,要以县(市、区)为单位制定协商目录,明确协商主体、内容和形式,规范协商程序,确保全年开展协商活动不少于4次。四是健全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构建以综合服务设施为主体、专项服务设施为配套、服务网点为补充、室内外设施相结合的农村社区服务设施网络,统一运用“中国社区”标识。五是丰富农村社区服务内容,建立党组织关爱服务、基本公共服务、志愿互助服务、市场化服务衔接互补、覆盖农村全体居民的社区服务体系。六是加强农村社区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四大功能,即办事服务功能和管理服务功能、流程服务功能、资源共享和整合服务功能、延伸服务功能。七是按照《甘肃省开展“三社联动”试点方案》的要求,稳步推进农村社区“三社联动”试点工作。

    此外,培训还就第九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等提出了相关要求。

                                              (厅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处  阎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