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信县民政局认真抓好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28.07.2014  18:37

为进一步规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受助人员合法权益,崇信县民政局全面学习民政部<关于印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学习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分管业务领导主讲,从接待服务、在站服务、离站服务、机构管理等方面,对《工作规程》进行了全面讲解学习。学习会上强调为规范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维护受助人员合法权益,保障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秩序,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程,并对本规程所称的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进行说明。

在单位分管领导讲解完之后,局党组书记、局长袁克杰同志讲到,目前我县还未设置救助管理站、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等专门机构,但随着社会发展形势的变化和人民群众期盼的提升,应依照民政部所颁布的《工作规程》相关政策进行相应地救助,做到深化救助管理工作的临时应急救助功能,强化救助管理工作的衔接转介功能,发挥社会力量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创新完善救助管理制度,并对下一步的工作作了细致的安排。

  (崇信县民政局      杜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