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剥”俩通奸女官员不合法
27.11.2014 17:13
本文来源: 新华
公众往往对贪污腐败、鱼肉百姓的官员充满了憎恶,甚至把他们“活剥”了也不解恨。
昨天,中纪委通报了两名山西女官员的立案调查结果,通报显示两人均有与他人通奸行为。这一消息迅速走红网络,一些媒体围绕着“与他人通奸”大做文章,纷纷祭出了被通报女官员的照片。比如凤凰网在其客户端发布《与他人通奸的女官员长这样》,配以大量图片。
笔者看来,这样的做法并不妥。首先,于法无据。纪检部门对她俩通报,给予两人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这仅仅是党纪层面上的。大成律师事务所的王大成律师告诉笔者,既然没走司法程序,没有获罪,任何人都享有完整的法律权利;况且,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并未规定“通奸”就是犯罪。一些媒体公开被通报女官员照片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在侵犯受害人的名誉权和隐私权。因此,女官员也有权起诉那些媒体。
其次,于理不通。媒体大肆炒作的重要原因就是两名“与他人通奸”的是女官员。而对于女性来说,一些媒体的做法就好比是在将其“活剥”。女官员违犯党纪固然让人痛恨,但是一些媒体只为了博人眼球,只为了点击率,罔顾事实,侵害他人权利,这难道不让人痛恨吗?
当前,我国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建设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就必须将一切行为纳入法治范畴。法治的最根本体现,就是要依靠法律,讲依据,依法办事。在这个过程中,媒体更要坚守职业道德,兜住良心的底线。(马若虎)
本文来源: 新华
27.11.2014 1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