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河林区院检察建议受到洮河林业局高度重视

15.04.2015  20:14

        近日,洮河林区检察院在认真总结2014年洮河林区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基础上,针对洮河林区存在的问题,深入剖析原因,研究预防对策,同时结合实际,向洮河林业局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建议洮河林业局从2015年开始,将预防工作纳入洮河林业局各项考核指标,并层级签订《洮河林业局预防考核责任书》。
        预防考核责任书包括考核办法和考核标准两大部分,其中考核办法明确了考核单位、责任单位、考核方法、考核等级等七个方面的事项,考核标准确定了预防机构建设、预防机制建设、预防责任落实、预防工作重点四个方面的考核大项和26个考核小项 。
        检察建议发出之后,引起了洮河林业局党政“一把手”的高度重视,专门安排党办和行办工作人员对党委预防办拟定的《洮河林业局预防责任书》(草案)进行深入细致地研究讨论,征求局属各单位的意见,在修改完善的基础上,由洮河林业局党政“一把手”与局属各单位“一把手”签订了《洮河林业局预防责任书》,对于规范和推动林业行业预防工作起到了指导和促进作用,同时也标志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已经融入到了林区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