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院开展“纪律作风督察月”活动

30.03.2016  16:14

      近日,泾川县院把3月份定为纪律作风督察月,对全院干警思想作风、办案纪律、工作作风进行监督检查,解决部分干警纪律有所放松,作风有所退化、精神表现不佳的问题,通过开展这一项活动,目的要达到“五个严格”。
        一是严格执行学习制度。该院要求,要制定政治业务学习方案,坚持每周的学习时间,围绕“发扬传统、坚定信念、执法为民”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抓学习成效、理论成果、办案质量、活动特色,深入抓好创先争优和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继续开展领导干部讲政治、全院干警讲法律为主题的“轮流讲法”活动,加大岗位练兵和业务竞赛活动,推进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进一步提高干警适应检察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是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要求每一位干警必须从严律已,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和禁酒令以及本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检务督查要对工作中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进行专项督察。
      三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针对县院人少事多,办案难度大,对干警休假和请假进行综合考虑,在充分保证干警休假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请假制度,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坚决杜绝迟到、早退、旷工、上班期间办私事等现象的发生,对无故不参加集体活动的,定期进行通报批评,追究有关责任。
        四是严格落实办案安全制度。纪检组应及时对办案部门的办案纪律、执法作风、安全预案、防范措施进行督察,认真填写“一案三卡”,对外出办案干警要加强思想教育,开展定期提醒活动,在办案前和办案中电话告知干警严格遵守办案纪律,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做好办案场所和办案人的安全,坚决防止发生办案事故。
      五是严格管理非编制人员。在办案力量紧张,工作任务日益繁重的情况下,院里先后借调一批“三支一扶”等协助工作人员,为此,要加大对借调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培养工作,以检察机关的法纪法规要求他们的言行,加强政治业务学习,保守工作秘密,遵守作息制度,坚决禁止八小时之外与社会有劣迹人员交往,经常开展谈话谈心活动,为他们的工作、学习、生活提供便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