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院国庆节前敲响廉政“警钟”

17.09.2014  17:59

        国庆节来临之际,泾川县院为了防止“节日腐败”和“安全隐患”,组织召开了全院干警大会,督促广大干警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确保广大干警过上“廉洁、祥和、快乐”的节日。
        该院通过观看廉政短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反腐倡廉的重要批示和省委“十项规定”的相关要求,进一步督促干警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坚决禁止酒后驾车,严格执行检察人员纪律条例,不得相互请客送礼、相互宴请活动;不得接受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礼品、钱物、吃请、娱乐、旅游等,以此督促干警廉洁自律,健康过节。
        一是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守检察纪律,规范自身言行,维护检察机关良好形象,做到“四不”:不该吃的不吃,不该拿的不拿,不该去的不去,不该说的不说,时刻做到“警钟长鸣”。
        二是严格执行安全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准时到岗,坚守岗位,无事报平安,遇有重要事项及时报告值班领导,国庆期间,所有干警手机要保持每天24小时畅通,以应对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三是严格规范车辆管理,狠抓车辆的入库封存工作。因工作需要用车的、严格执行车辆使用的报批和审核程序,组织人力对车辆入库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验,对未按规定入库车辆予以统计和通报,严禁警车随意停放在高档餐厅和娱乐场所等区域,严禁公车私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