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院“四举措”强化律师接待工作

09.11.2015  18:01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保障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充分、全面履职,泾川县院采取了“四项举措”强化律师接待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明确工作思路。该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查询、阅卷、约见工作。要做好此项新业务,首先要充分认识到做好律师接待工作对于保障辩护权利、代理诉讼权利的现实意义,增强做好律师接待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既要正视问题和困难,又要坚定信心,以贯彻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为契机,进一步做好律师接待工作。其次要加强学习研究,学习案件管理流程、律师阅卷办法、案件查询办法,熟悉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有关律师接待的操作流程,研究完善保障辩护权利、代理诉讼权利的制度规范和操作细则,做到制度明白、思路清晰、实操熟练,及时、便捷地做好服务。 
        二是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律师接待的质量来源于管理的规范化程度。为此案件管理办公室确定专人负责、专人管理、统一接待模式。设立律师阅卷室,配备了彩色打印机、电脑、饮水机、桌椅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同时安排一名工作人员按照《律师阅卷办法》规定的流程实行标准化运作。首先告知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接待须知,包括阅卷范围、阅卷方式、阅卷接待等内容,其次通过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填录接待信息,包括律师身份信息、律师事务所函件、委托书及委托人信息、具体业务等内容,最后联系调取纸质案卷或电子卷宗,复制复印案卷材料,登记备案阅卷内容、办理卷宗交接等。通过一系列规范化操作,让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受到最好的服务,树立窗口部门的良好形象。
        三是共享信息,确保全面阅卷。为了确保律师全面阅卷权的实现,采用扫描仪及案件管理软件等高科技设备和技术,建立信息共享平台,把纸质卷宗电子化,律师直接在电脑上查阅、打印,非常快捷、高效。改变了以往律师阅卷直接接触卷宗,进行查阅、摘抄、复制卷宗等工作,卷宗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得不到完全保障。实现信息共享后,即使无人现场监督,电子卷宗也不会遭到毁损、篡改。这样既保证了律师充分全面行使阅卷权,又保证了卷宗的安全。 
        四是认真谨慎,强化保密意识。案管部门作为案件信息集中管理部门,涉及案件内容广泛,信息全面,对保密工作要求高。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查阅摘抄复制案卷,在不同的办理阶段有不同的要求,稍有不慎,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甚至泄密。因此在律师及其他诉讼代理人接待工作中,必须认真谨慎,提高保密意识,杜绝窃密、泄密事件发生。首先是妥善管理涉密信息。对涉密计算机和案件管理系统加密重置密码,并定期检查防止密码失效。涉密文件严格执行实时交接登记专柜存放,并定期检查防止遗失。其次是明确职责,禁止泄露涉密信息。对于负责律师接待的工作人员加强保密教育,明确工作职责和涉密信息点,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做的不做。同时在接待过程中做到公私分明,杜绝因人情、金钱、关系等引发泄密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