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院与司法局联手共建法律监督平台

20.06.2016  16:13

      为了拓宽民事行政申诉案件的监督渠道,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近日,泾川县院和县司法局联合召开了民事行政案件代理申诉有关联席会议,聘任该县六个中心乡镇司法所所长为民行检察联络员、并在博渊律师事务所挂牌设立民事行政案件代理申诉点。
        县司法局班子成员、各乡镇司法所所长、泾川县院民行科全体工作人员等参加了会议。会上民行科负责人就加强检察院与司法局协调和交流的必要性、建立民事行政检察工作联络员可行性、设立民事行政案件代理申诉点制度必然性等进行了阐述,并宣读了该院与县司法局的会签文件精神,向受聘的六位联络员颁发了聘书。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设立代理申诉点和聘任联络员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中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进一步明确了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重要性。促成了检、司两机关互相协作,加强联系沟通的良性互动。做好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仅是检察机关的职责所在,也是广大司法行政工作人员履行职责的重要途径。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就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建立联络协作机制,既有利于检察机关民行监督职能的发挥,也有利于司法行政机关扩展业务、提升形象、扩大影响,从而促进检、司两机关共同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