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院“三步骤”助推案件信息公开

22.12.2015  19:19

        近日,泾川县院对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复查,针对部分公开的信息存在不准确、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采取三项措施查漏补缺,及时完善,以推进案件信息公开有序运行。
      一是强责任,促案件信息全面公开。案件信息公开是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的一项主要举措,案件管理办公室要增强责任感,提高认识,牢固树立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消除抵触、畏难情绪。案件信息公开实行“谁办案谁审核、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必须保证内容准确、规范、适当、完整,绝不能有选择性地公开。
      二是提质量,保案件信息准确公开。案件信息公开具有强烈的“以公开促公正”的倒逼效应,要把好公开版法律文书的审核关,必须保证公开的案件信息准确。在审核法律文书时,重点放在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未成年人犯罪的信息审核;重大、敏感案件以及上级院交办、督办案件的报告请示;按照规定符号屏蔽相关案件信息的复查。对于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公开版法律文书,一律要求业务部门进行修改。
        三是讲协调,推案件信息及时公开。案件信息公开针对性强,涉及院内各业务部门,协调配合必须到位。要严格按照案件信息公开工作的规定,细化案管、侦监、公诉、反贪、反渎、民行、控申等部门的分工,明确案卡信息各部门互相提醒补录、有问题及时跟进解决的要求,避免出现漏填、错填,确保案件信息及时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