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2017年十大亮点工作之六 发挥庭审功能 保障被告权利
2017年初,省法院经深入调研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完善,起草制定了我省法院《全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试点方案》,经最高法院决定,将兰州中院确定为“三项规程”全国试点法院,后经省法院党组批准,将武威、金昌两家中院一并作为试点法院开展工作。省法院承担试点的联系、协调、指导工作。目前,试点工作已圆满结项,试点工作得到了最高法院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好评。
一年来省法院充分调动广大法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庭领导、审判长带头办案,特别是在主管院长带头办案的示范、带动下,不断强化合议庭、审判长、主审法官的工作责任心,将心思用在提升案件裁判质量、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上,切实把好案件事实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审判程序关和裁判文书质量关,保证办案各个环节的质量,确保案件“零差错”。
自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以来,试点法院落实刑事案件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一审普通程序法庭调查“三项规程”,以真正发挥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的决定性作用。严格审判程序,针对案件在事实认定、证据收集、审判程序中存在的问题,选取典型案件,在主管院长的指导和示范下,参照“三项规程”要求,通过律师辩护、证人特别是侦查人员、鉴定人员出庭,来查明事实和评判证据,通过充分发挥庭审功能来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实现庭审的实质化;对其他证据瑕疵案件,要求合议庭必须做好补查补证,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必须查看案发现场、会见关键证人;对合议庭成员意见不一致的案件,要求详细评议,或者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听取意见,做到有疑必排、排疑务尽,确保事实证据调查在法庭、定罪量刑辩论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同时切实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从源头上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同时,强化制度配套,与省检察院、公安厅、司法厅联合出台重大刑事案件证据收集审查若干规定、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若干规定、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实施意见,把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