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2017年十大亮点工作之四 深化家审改革 筑起幸福壁垒
家事审判庭内,沙发、茶几、花卉一应俱全,温馨和谐;房子的角落中,有摇动木马等玩具,充满童趣;从审判席上走下来的法官,与当事人、人民调解员及双方的亲朋好友围坐一起,用融合了情、理、法的方式娓娓“拉家常”,审判庭俨然似“家居式客厅”。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维护婚姻家庭稳定,事关人民群众的福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家事审判历来是民事审判的基础。2016年2月,省法院党组经过认真研究,讨论通过了《甘肃法院家事审判改革工作指导意见》,在省法院成立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确立张掖中院、兰州市七里河区法院、榆中县法院、庆阳市华池县法院为首批试点法院。两年来,试点法院在家事案件审理中,始终以人民的根本需求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大胆创新,勇于应对家庭伦理关系中的新情况、新问题,为维护家庭稳定、社会和谐交出了一份份令人满意的答卷。
构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成立专业化的审判团队,改造专门的审判场所,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出台财产申报制度、心理疏导制度、判后回访制度……在甘肃部分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推进会上,首批确定的榆中县法院等四家试点法院在转变审判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完善工作规则、强化机构人员配置、加强物质保障等方面取得的成效,令人眼前一亮,也为全省各级法院全面开展家事审判方式改革提供了可复制的模板。特别是省法院指导张掖地区建立反家暴联动机制,一份份人身安全保护令在施暴者与受害人之间架起安全的屏障;主动向省委政法委汇报,进行反家暴法大型集中宣传,形成了社会预防家暴的整体合力;与西北师范大学心理学院签订《家事审判心理学、社会学研究合作协议》,将心理学、社会学引入家事审判工作中,推动家事案件人性化、专业化、科学化审理模式逐步形成;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省法院下发《关于在全省法院全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工作的通知》,扩大试点工作成果,自此,家事审判方式改革在全省各级法院全面展开。
全省各级法院尤其是试点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通过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修复化解婚姻家庭关系中产生的矛盾纠纷,努力消弭因此而衍生的未成年人抚养、妇女权益维护、老年人赡养等影响社会稳定发展的问题,为实现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祥和以及我国“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建设,提供“有温度的”司法关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