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法院着力推进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

18.05.2016  17:05

  中国兰州网5月18日消息 人民陪审员来自社会各个层面各个领域,他们在法院与社会之间架起了一座理解沟通的桥梁,为法院审判工作起到了重要的支持和补充作用。

  近年来,全省法院把人民陪审员工作作为弘扬司法民主,保障人民对司法工作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的重要方式,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工作,积极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在人民陪审员宣传、选任、培训、参审等方面积极进行探索。2008年以来,人民陪审员共参与审理案件12.3万余件,2016年一季度参审率达75.69%,为全省各级法院扩大司法民主效应,提高审判工作透明度提供了保证。

  从宣传到“以业绩定去留”

  怎样才能让更多群众积极参与到审判工作中?省法院将人民陪审员改革精神作为宣传重点,推动普通公民转变传统观念,明白履行陪审职责既是应有权利,也是法定义务,提升人民陪审员潜在候选人的积极性。

  省法院不断创新宣传形式,全方位介绍改革试点工作的内容和进展,宣传人民陪审员的先进事迹,为下一步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同时,要求各市州在本辖区选择1个工作基础比较好的基层法院,参照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部署动员会精神进行试点,进一步扩大人民陪审员宣传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同时,省法院规定以“业绩定去留”,改变陪审员选任方式,建立人民陪审员人选后备库,与公安、司法等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对辖区居民年龄结构、知识专业结构、人员身份等情况进行摸底调研,分门别类地进行统计,对人民陪审员数量与案件量进行模拟测算,为下一步改革人民陪审员工作提高陪审员与案件数量适配度奠定基础。并完善退出机制,对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人民陪审员,或出现应当免除职务情形的,及时做好退出轮替工作,实现退出机制的常态化。对于到期不能再次成为陪审员中有经验、有热心的同志,及时吸收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继续发挥他们的作用。目前,全省人民陪审员已从2009年的1848人发展到目前4045人,新增选的人民陪审员中普通群众代表达到了67.6%,包含工人、农民、教师、医生、宗教人士、社区工作者、科技工作者等社会身份人员,一支符合任职资格条件、职业分布广泛、结构比较合理、与我省审判工作实际相适应的人民陪审员队伍已经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