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注重双语法官培养 保障藏族群众诉讼权利

14.07.2016  01:11

随着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法院受理案件数量大幅增加。但是,民族地区“双语”法律人才短缺的问题却日益凸显。为此,近几年,我省不断加强双语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用“双语”推开民族地区法律之门。

我国《宪法》第134条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民族区域自治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也明确规定,要保障各民族公民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诉讼的权利。

2013年初,甘南州夏河县、碌曲县人民法院分别对两起故意杀人案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庭审中,法庭为被告人提供了藏语翻译,保障了少数民族群众“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宪法权利。

然而当时在民族地区政法系统中,能够熟练运用双语的人才非常短缺,特别在藏族地区,这个问题更加突出。经过反复调研、论证,2013年11月,被人民群众誉为“双语法官摇篮”的“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在白龙江畔、拉尕山下正式建立。自此,甘肃双语法律人才培养工作步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

(舟曲民族师范学院藏语系教授 更登):  “双语法官培训学院的建立 为少数民族双语法官培训搭建了一个好的平台 这是我们期盼已久的。

2014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甘肃调研期间专程到舟曲实地考察培训基地,对甘肃双语法官培训工作和培训基地建设给予充分肯定。周强指出,学院规划的好、设计的好、建设的好,在培养少数民族法官、培养双语法官方面已经发挥了作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周强要求,学院要立足民族地区、服务民族地区,努力把学院打造成为民族法律人才培养基地、民族法学研究基地、法制文化交流基地。

截止目前,国家法官学院舟曲民族法官培训基地已先后举办全国藏区法院院长培训班,全国法院少数民族地区法院基层人民法庭庭长培训班,全省法院、检察、公安以及司法行政系统藏汉双语培训班,省委党校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教育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50期,参训学员达5300多人。

(甘南州卓尼县人民法院法官):“双语培训让我们学到了很多知识 特别是加强藏汉双语 现在无论是审判还是平时的交流 我都能够很好的运用藏汉双语。

一支高素质双语法律人才队伍,妥善化解了影响民族团结的各类矛盾纠纷,有力打击了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与各族群众共同筑起了维护国家安全和民族团结的钢铁长城。

今年6月,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率项目观摩团到学院观摩时指出,这个项目谋划得好、规划得好、建设得好、管理得好、使用得好。他勉励学院干部职工不负众望、再接再厉,做到更大规模地培训人才、更大范围地开展交流、更大力度地提高水平、更大贡献地发挥作用,努力将学院办出规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打造成为法律文化研究、法律文化交流和法律人才培训的重要基地。

甘肃台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