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回应“女贼盗窃贪官数十万未获刑”

01.08.2014  21:09

  人民网北京8月1日电 房云云“盗窃贪官”一事受到网友的强烈关注。近日审理房云云一案的江苏省钟楼法院对此事做出了回应。法院表示,在审理此案时,房云云的起诉书没有提到媒体报道的合肥官员家中的2起盗窃案。据了解 ,发生在合肥的2起盗窃案件系团伙犯罪,主犯在逃,安徽警方已经立案侦查,正在追捕中。

  仅20岁的女子房云云因在江苏省常州市6次入室盗窃,犯盗窃罪,被该市钟楼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年,罚金人民币三万元。由于有8个月身孕,房云云依法进入妊娠待产、监外执行刑期。

  房云云说她作案是8起,但只追究6起。另外两起是在安徽省合肥市进行的入室盗窃,第二次作案后被合肥警方人赃俱获。在合肥盗窃的对象是该省两名官员家,被羁押期间她也多次向合肥和常州警方主动交代,她认为这两起案件有可能查处两名经济存在重大问题的官员,凭此会被认定为“重大立功表现”,但是公诉和判决时,这两起案件并未提及。对此,警方承认房云云曾在合肥作案,但检察院至今没有收到这两起案件。

  此事一经报道,被众多媒体关注。

  随后,钟楼法院发布了对此事的说明。说明称:2014年7月2日,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检察院以钟检诉刑诉(2014)147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房云云犯盗窃罪向该院提起公诉,在起诉书中,检方共指控6起犯罪事实,并未包含媒体报道中所述的发生在合肥官员家中的2起盗窃事实,并且在庭审中,被告人房云云也从未提及媒体所说的两起盗窃事实,法官询问过被告人房云云是否有检举材料提供,房云云明确表示没有检举材料提供(有房云云签字的庭审笔录为证)。法院针对检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一一依法进行了审理,不存在任何遗漏案件事实的情形。该案经媒体报道后,法院才了解到,发生在合肥的2起盗窃案件系团伙犯罪,主犯在逃,安徽警方已经立案侦查,正在追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