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为何对方崔二人“各打50大板”
方舟子(方是民)和崔永元互诉名誉侵权案,昨天有了结果。海淀区法院大体上是对2人“各打五十大板”(详见本报今日B01版)。
方崔这场名誉官司最早是由方舟子发起的,他指责崔对其名誉侵权,要求对方道歉并作出精神赔偿。后崔永元针锋相对进行反诉,要求方道歉并赔偿。给公众的印象是,崔的言语更激烈些,可以被认为是“骂人”的话也相对多些。但是法院指出双方都有互指对方“骗子”等实质性的侵权言论,看来这不是对方崔谁“骂”对方更多的裁决。
法院判决书指出,方崔之争原本是针对转基因等科学议题的讨论,之后双方的争议升级,演变为人身攻击。法院这一大的定性符合事实,也符合公众的总体印象。
方崔二人一位是理工科出身,热衷于反伪科学;一位是电视主持人出身,言语犀利。双方无法理性争论一个备受关注的公共议题,无论是谁的责任多一些,后来双方对对方人格的批判取代了科学探讨,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双方互争转为互斗对中国舆论场的面貌有一定代表性,也损害了公共知识分子在公众中的形象。
当下的情形是只要有人在互联网舆论场争论起来,该争论成为焦点,争论者双方的粉丝就会激动起来。只要有一方开始“骂人”,攻击对方人格,另一方就很难“洁身自好”。
法院如今最难审理的恐怕就是网络名誉侵权案。互联网上骂人成风,攻击人格相当普遍。互联网舆论场还是严重分裂的,意见领袖常常分属于不同的意识形态圈子,法院审理名誉侵权案时,往往“案子不大”,但“社会动静不小”,法院动不动就会掉入互联网舆论的漩涡之中。
互联网上的说话方式远不如现实社会守规矩,共识又严重缺少,对什么是侵权什么不是侵权,公众的态度相当混乱。客观说,目前中国法律的权威对付网上的这些乱象挺吃力的,很多人看网上名誉官司,不是把它们看成法律的判例,从中甄别对错,而是直接解读成法院“支持谁”。对法院判决的这种态度就是与法律的精神是背离的。
完全指望法院帮助规范网上舆论场是不现实的。当大家的法律意识和守法愿望都提高了,法律干预的效果才能好起来。方崔这件事法院虽然“各打五十大板”,但法院反对人身攻击和名誉侵权的态度是坚决的。如果公众能够以实际行动支持法院的这一态度,那么这场耗时不算短的名誉官司也算没白折腾。据《环球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