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两次调解化解合同纠纷

15.11.2014  04:34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沛洁)两家国有企业因施工合同酿成纠纷,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考虑到此案涉及农民工工资未付、材料商货款未结等问题,故对该案进行调解。这也是自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室成立以来调解成功的第一个案例,也是诉前调解这一创新制度迈出的坚实一步。

    2011年8月,大庆公司与寰球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由大庆公司承包寰球公司乌海-银川焦煤气输气工程前端预处理和集气管道项目。合同签订后,大庆公司施工完成承包工程,工程也已交付使用。但是寰球公司尚欠部分工程款未付,酿成纠纷。2014年10月22日,大庆公司向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中院建议大庆公司先进行诉前调解。经过两次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