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门寺景区市场策划部营销员考核办法
法门寺景区《营销员考核机制(试行)》
关于法门寺市场策划部营销员考核管理办法的请示
总经理室:
为提升景区2011年销售业绩,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我部现拟制定市场策划部营销员考核机制管理办法,详情见附件。
妥否,请批示。
市场策划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营销员考核机制(试行)
为确保部门任务的完成,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按照奖罚分明,多劳多得的原则,特制定本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实施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场策划部西安办事处的全体营销人员(不含策划、团接员工和文员);
二、营销员考核办法
部门根据当月团队收入预算指标进行个人任务分解并进行考核。
具体细则:
1.当月未完成分解任务指标,安如下标准进行处罚。
2.奖励办法
1)超额完成分解任务5万元之内的,按照超额部分的2%奖励;
2)超额完成分解任务5万元(含)至10万元的,按照超额部分的3%奖励;
3)超额完成分解任务1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超额部分的5%予以奖励。
三、营销员附加考核内容
1、如未完成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每次进行200元处罚;
2、对故意破坏公司市场资源的员工,扣除基础工资的50%并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备注:试用期间的员工不含在内;
四、市场安排
1、总体安排:
1)主管级以上员工负责一日游、西安周边旅行社和商务市场;
2)营销人员负责常规线路
2、具体安排:
1)段树国带翟璐负责一日游、西安周边旅行社和商务市场;
2)张龙带张琳负责常规线路(含省外和外宾);
3、由团接人员负责对每位营销员进行相关销售协议档案归类,以客源市场划分的游客入园量作为统计业绩的依据,每月进行业绩汇总;
4、主管级以上人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相互协助,发扬团队精神。
执行时间:
2011年2月1日
市场策划部
201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