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门寺景区市场策划部营销员考核办法

27.05.2014  18:39

  法门寺景区《营销员考核机制(试行)

  关于法门寺市场策划部营销员考核管理办法的请示

  总经理室:

  为提升景区2011年销售业绩,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我部现拟制定市场策划部营销员考核机制管理办法,详情见附件。

  妥否,请批示。

  市场策划部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三日

  营销员考核机制(试行)

  为确保部门任务的完成,提高员工工作积极性。按照奖罚分明,多劳多得的原则,特制定本部门目标责任考核管理办法,具体实施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场策划部西安办事处的全体营销人员(不含策划、团接员工和文员);

  二、营销员考核办法

  部门根据当月团队收入预算指标进行个人任务分解并进行考核。

  具体细则:

  1.当月未完成分解任务指标,安如下标准进行处罚。

  2.奖励办法

  1)超额完成分解任务5万元之内的,按照超额部分的2%奖励;

  2)超额完成分解任务5万元(含)至10万元的,按照超额部分的3%奖励;

  3)超额完成分解任务1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超额部分的5%予以奖励。

  三、营销员附加考核内容

  1、如未完成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每次进行200元处罚;

  2、对故意破坏公司市场资源的员工,扣除基础工资的50%并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备注:试用期间的员工不含在内;

  四、市场安排

  1、总体安排:

  1)主管级以上员工负责一日游、西安周边旅行社和商务市场;

  2)营销人员负责常规线路

  2、具体安排:

  1)段树国带翟璐负责一日游、西安周边旅行社和商务市场;

  2)张龙带张琳负责常规线路(含省外和外宾);

  3、由团接人员负责对每位营销员进行相关销售协议档案归类,以客源市场划分的游客入园量作为统计业绩的依据,每月进行业绩汇总;

  4、主管级以上人员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相互协助,发扬团队精神。

  执行时间:

  2011年2月1日

  市场策划部

  201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