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院法警大队认真履职确保办案安全

10.09.2014  17:44

      今年以来,肃北县检察院法警大队认真贯彻上级院以及院党组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检察工作主题,以“服务检察业务,保障办案安全”为宗旨,积极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大力加强办案区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司法警察职能作用。在打击职务犯罪工作和保障检察官出庭,以及侦查监督部门提审中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检察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务保障。
      充分发挥警务保障作用。该院法警大队,全面落实《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执行职务规则》,认真执行传唤、拘传、提押及看管等任务,在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中强化干警的责任意识,努力消除各个环节的防范漏洞和盲区,实现业务部门和法警部门的无缝对接,加强相互监督,切实保障办案安全。今年以来,在每一件案件查办中,法警大队认真制定办案安全和突发事件处置预案,细心进行安全检查,对嫌疑人的随身物品每一件都进行详细登记暂行保管,进入办安工作区后根据提前掌握犯罪嫌疑人的详细情况和不同对象,合理安排法警进行看守,保护好办案人员的安全。该院连续十五年,警务环节未发生过一起办案安全事故。
      发挥司法警察参谋助手作用。在办案过程中,法警大队急办案业务部门之所急,主动与办案部门沟通和联系,全面了解办案需求及后勤保障情况。只要业务部门需要,法警就积极配合,快速行动,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这种以法警为纽带的警务保障模式,使办案检察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大大提高了案件突破率和办件质量,办案取得良好成效。
      充分发挥内部制约监督作用。检警协作既是检察机关的新型检警关系,也是加强内部监督的有效途径。实际工作中,检警协作把握的原则是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监督。司法警察在协助检察官办理案件中,既要按照检察官的要求参与初查、侦查等工作,又要敢于坚持原则,对办案活动依法进行监督,检警协作机制才能顺畅有效落实。今年共计传唤犯罪嫌疑人和被调查对象带入办案工作区共14人次,安排犯罪嫌疑人和被调查对象体检3人次,办案中充分体现了“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司法理念和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文关怀。
      充分发挥保护好检察官人身安全作用。法警大队积极服务执法办案,把保障检察官出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使出庭检察官消除后顾之忧,全身心投入出庭公诉工作,有效提高了案件公诉质量。法警大队会同公诉部门确定保障检察官出庭的三类案件:一是反贪、反渎大要案;二是人身伤害未实现赔偿且受害人家属有争议的刑事案件;三是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故意伤害等带有黑恶性质的共同犯罪案件。公诉部门认为上述案件存在可能危及公诉人安全的隐患,即可提出用警申请,并将有关安全隐患的信息反馈给法警大队;法警大队及时进行专门分析,拟制保障方案,确保检察官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