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院法警在履职中当好“四员”努力树立法警新形象

19.04.2016  16:51

      今年以来,酒泉市院法警支队在组织所属法警认真履行好看管、押解等任务过程中,强化教育培训,要求在协助自侦部门办案过程中当好“四员”,努力树立法警新形象,使该院法警队伍面貌为之一新,受到院领导和自侦部门的一致好评。
      一是当好“协作员”。在办案部门需要司法警察配合、协助办案时,司法警察积极认真行使职责,做好传唤、看管、协助搜查、提押犯罪嫌疑人、追捕逃犯等工作,力所能及地减轻办案人员的工作负荷,确保办案人员“好钢用在刀刃上”,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案件的突破中去。
        二是当好“观察员”。司法警察在履职过程中,与犯罪嫌疑人接触时间一般比较长,及时观察发现犯罪嫌疑人一点一滴言行举止中所表现出来的异常,留心犯罪嫌疑人在不同的案件侦破阶段复杂的思想交锋动态,第一时间将情况反馈给办案人员,为办案人员迅疾调整审讯策略提供参考,以达到既确保办案安全又协助突破案件的双重效果。
      三是当好“安全员”。该院法警在执行任务过程中,一旦发现安全隐患,立即向用警部门提出必要的告知或向主管领导汇报,以确保办案安全和执法安全。同时及时提醒办案人员注意办案询(讯)问时限,以敦促办案人员遵守好《最高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并维护被传唤人的合法权益。
      四是当好“维稳员”。在处理上访事件或群体性事件过程中,依照《酒泉市人民检察院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组成以司法警察和控申接访人员为主的应急处置小组,发现矛盾及时介入并按照预案予以处置,维护接访场所和机关大楼的正常秩序,保证正常来访群众和保障检察人员的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