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环保厅开展全省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生产企业高汞触媒淘汰情况督查工作

03.09.2016  03:38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生产企业高汞触媒淘汰情况检查的通知》要求,近日、省环保厅联合省工信委对我省涉及电石法生产聚氯乙烯行业的甘肃新川化工有限公司和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两家企业高汞触媒淘汰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

主要检查了两家企业高汞触媒淘汰任务完成情况,并对低汞触媒替代比率、底汞触媒质量是否符合《聚氯乙烯合成用低汞触媒》要求及企业低汞触媒使用情况,包括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企业使用低汞触媒的主要参数、低汞触媒使用寿命、消耗量等情况。

检查组在甘肃银光聚银化工有限公司检查时召开现场会,认真查阅了该公司低汞触媒替换高汞触媒台账,对该公司按时完成高汞触媒淘汰任务给予了肯定,但同时对该公司废汞触媒转移处置较为缓慢的问题,要求企业加快转移进度,务必于9月底前完成废汞触媒转移处置工作。检查组还同白银市环保局、工信局相关人员及企业代表进行了座谈对低汞触媒替代高汞触媒后设施运行情况、触媒效率及企业遇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了解并提出了意见建议。

在对金昌市甘肃新川化工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针对该公司因长期停产而未开展触媒替换工作,要求该公司向集团总公司及时汇报相关情况并申请经费,同时联系废汞触媒处置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并及时报送相关手续,并要求金昌市环保局和工信局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按照环保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要求完成高汞触媒淘汰工作,年底前完成废汞触媒转移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