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平安中国的“守夜人”
现代社会是一个多线程的复杂社会,每一个线头都连着平安。平安的概念有多丰富,平安中国的治理任务就有多艰巨
俗话说,平安是福。对于群众而言,社会平安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是检验法治建设和社会治理最有效的标准。正因此,11月3日召开的深化平安中国建设会议强调,要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习近平总书记批示指出,“把政法综治工作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大局中来谋划”,指明了方向,道出了真谛。
改革开放几十年来,中国人的平安概念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如果说过去的人们对平安的憧憬是“路不拾遗、夜不闭户”,那么身处社会转型期,人们对平安的期待已经大大拓展,既意味着良好的社会治安,更意味着在一个充满不确定性的风险社会,制度能起到更好的庇护功能。这正是在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法治之于平安建设的意义所在,也是为什么习近平总书记要特别强调“发挥法治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可以说,法治是平安中国的“守夜人”,也是照亮前路的“燃灯者”。
去年召开的深化平安中国建设工作会议,第一次在国家层面提出“平安中国”战略。此次再度谋划平安中国建设,是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局中推进。这意味着在平安建设中,将主要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来推进各项工作,让“法治”成为各项工作的共同价值。
这也是一年多来,各地平安建设有益经验的总结。比如,针对“信访不信法”难题,各地政法机关依据中央精神,大力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努力把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法治轨道,推动“弃访转法”。又如,针对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相关部门于去年10月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实践证明,遇事“一断于法”,遇险“加固于法”,是解决问题的良药。
事实上,从化解信访难题到建设平安校园,从维护食品安全到打击网络犯罪,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背景下的平安中国,已是一个涵盖方方面面的综合工程。给人民群众全方位的平安感受,需要按照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的总体思路,加快创新立体化的社会治理体系。实现这一目标,不能只靠政府单打独斗,而需要在政府、社会和千家万户之间,建立起有温度的联系。孩子是家长的心头肉,针对幼儿园、游乐场等地,能否构筑更为严密的防范机制?公民个人隐私泄露,能否针对电商网站、快递业加强监管,同时促进行业自律?凡此种种,都离不开法治思维的明晰、法治方式的运用。
与平安有关的每一件小事,都是具体工作的抓手,也是百姓评判的标准。与此同时,法治中国背景下的平安中国建设,何尝不是一场全民动员的普法行动?每一起个案既是公平正义的“影响力因子”,也是培育法治信仰的种子。人们常说,要养成“遇事找法”的习惯,而群众在“找法”的过程中,无形中也提升了自身的法治信仰、契约精神和规则意识。
现代社会是一个多线程的复杂社会,每一个线头都连着平安。平安的概念有多丰富,平安中国的治理任务就有多艰巨。将法治思维、问题导向和改革创新融入平安中国建设,加快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平安才会从“易碎品”变为“耐用品”,从而筑牢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的制度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