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对依法治国的促进作用
法治文化是法治社会的精神要素和文化土壤,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支柱。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贯彻落实这一重大部署,必须高度重视和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对依法治国的促进作用。
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精神支撑作用,营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良好氛围。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在我国法治实践中长期积淀形成的,对法治建设起着无可替代的支撑作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征程已经开始,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弘扬法治精神,需要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营造良好氛围。一是树立法律信仰。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们对法律越是尊重与信仰,法治意识与法治氛围就越浓厚。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要求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应以此为契机,加强法治文化教育,引导人们逐步形成对法律的信仰。二是坚定走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信心。引导公民树立崇尚法治的信念,培育和发展法治文化,促进全社会尊法、护法、守法、用法,使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成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内心信念和追求目标。
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价值塑造作用,形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良好风尚。法治文化由法治价值内化而来,具有潜移默化的教化和调控功能,能够凝聚全社会的思想共识与行为共识。只有法治成为人们自觉践行的核心价值观,全社会才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风尚。法治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价值追求。在我们这样一个有13亿多人口的大国,发挥法治文化的价值塑造作用尤其重要。一是继承和创新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精神。重视从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我国优秀传统文化中包含丰富的符合现代法治精神的思想,是培育和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重要思想资源。二是借鉴国外法治建设的成功经验。我们既要认真学习西方国家法治经验,又绝不照抄照搬。应根据我国社会实际借鉴国外法治经验和法律条文,以我为主,为我所用。
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动力保障作用,开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良好局面。法治文化是社会变革的重要推力,是推动我国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和生态文明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法治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系统工程,必须强化领导、完善机制,多措并举、持之以恒。一是充分发挥党对法治文化建设的领导作用。党的领导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根本保证。二是充分发挥法治文化建设运行机制的作用。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与规范体系,将法治文化建设上升到制度高度,为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大战略部署提供重要保证。三是充分发挥人民群众作为法治文化建设主体的作用。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大力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使全社会真正理解现代法治精神,自觉弘扬法治文化,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挥应有作用。
(作者单位:湖南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