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指出,“十三五”期间,加强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依法调控和治理经济,推行综合执法,实现政府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这是对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了全面的要求。
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各级政府的基本职能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晰展示了全面小康社会的全景图:一是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强调经济增长目标是建立在“提高发展平衡性、包容性、可持续性的基础上”。意味着中国经济发展,应注重质量效益、注重结构优化、注重民生改善,让人民群众更多分享成果的发展,是城乡区域协调、经济社会协调的发展,是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的发展。二是人民生活水平和质量普遍提高。提出要让人民生活“质量”得到普遍提高。就业比较充分、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稳步提高、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及劳动年龄人口受教育年限明显增加、收入差距缩小、中等收入人口比重上升,特别是“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让贫困县全部摘帽,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三是人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十三五”规划建议在十八大提出“文化软实力显著增强”的基础上,提出“人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高”的新要求。四是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把经济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融合起来,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全面小康社会普惠的公共产品和民生福祉。五是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到2020年使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各领域基础性制度体系基本形成,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
实现这些目标依赖于各级人民政府引导、保护、协调等职能的有效发挥。政府要在充分认识和运用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基础上,集中各种优势资源,引导和推进我国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从而最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发挥政府职能的过程中,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所承担的职责不尽相同。中央政府是党在公共事物领域的决策执行者,其主要职责在于制定政策,通过横向和纵向的行政性权力配置,自上而下地将指令意图加以贯彻执行。地方政府既要贯彻落实中央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更要进行微观管理与具体参与,可见地方政府任务之艰巨。尤其对于地处西部的兰州政府而言,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通过尊重公民知情权、倡导公民参与、鼓励自主治理,发挥民众的首创精神,从而创造性地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目标。
二、法治政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法治政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保障,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党的十八大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成法治政府,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提出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要求。各级政府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仍需做出更大的努力。一应简政放权,实现政府职能科学化。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社会、公民之间的关系,实现政府职能的精练。简政放权不是一味放弃政府的职能,而是转变政府的经济职能,加强政府的社会职能,强化政府的公共服务职能。二应完善法律体系,实现行政权责法定化。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制定《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这是规范行政权力的重要制度安排。急需加快这些重要法律、法规的出台,为规范行政权力提供法律依据。三应严明执法,完善行政问责制度。行政问责制度是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改善政治生态的现实需要。我国行政问责制尚存在着对行政问责制度认识不够,问责主体单一,行政问责制度的法律基础和规范基础不足等问题。当前应正确认识行政问责制度的现实意义,理清问责诸要素的关系,强化异体问责主体的地位,健全配套制度,实现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四是弘扬法治精神,培养法治思维。法治政府的实现依赖于行政主体的法治精神及其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反映出的法治思维。全体公务员应树立对法治的信仰,克服特权思想,增强程序意识,逐步使法治成为一种观察、分析和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
(作者系中共兰州市委党校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