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爱英: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19.11.2014  12:10

吴爱英在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上强调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司法部11月18日在北京召开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座谈会,司法部部长、党组书记吴爱英出席会议并讲话。吴爱英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创新宣传形式,注重宣传实效,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基础作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做出新贡献。

  吴爱英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重大部署,并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法治宣传教育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对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里程碑意义,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准确把握全会《决定》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深刻内涵、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全会对法治宣传教育的部署要求上来,充分认识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局面。

  吴爱英强调,要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要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把宪法宣传教育摆在首要位置,大力宣传宪法至上、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理念,大力宣传宪法的主要内容,大力宣传党的领导是宪法实施最根本的保证,大力宣传宪法确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确保宪法宣传教育的正确方向;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要系统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法律监督、法律服务和保障等法治实践,教育引导公民增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法律的权威增强人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性,以法治的力量推进道德建设、提高全民族思想道德水平,为依法治国创造良好人文环境。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大力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增强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实际效果。要推动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坚持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积极推进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序列,列入中小学教学大纲,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学校、家庭、社会一体化,使广大青少年从小掌握法律知识,树立法治意识,养成守法习惯。要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地方、部门、行业依法治理工作,着力深化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等法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建立科学完备的依法治理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推进依法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实现依法治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吴爱英指出,要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要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推动建立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开展多种形式的公益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要健全普法责任制,推动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好各部门行业及社会单位的普法责任;推动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重视发挥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的作用,健全完善普法协调协作机制,根据各自的特点和实际需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健全普法考核评估机制,建立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评估机制。要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讲师团、普法志愿者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吴爱英强调,要积极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理念,进一步树立服务大局的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放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来谋划来推进;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着力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掌握相关法律知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进一步树立注重弘扬法治精神的理念,培育公民法治理念和法律信仰;进一步树立注重宣传实效的理念,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在宣传法律法规知识的同时,引导公民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活动;坚持法治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把法律内化为人们的道德准则,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坚持集中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在坚持抓好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的同时,适时集中开展各类主题法治宣传活动;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主题活动,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面上拓展,向基层深入。要创新法治宣传教育载体阵地,善于利用公共活动场所、公众服务窗口和大众传媒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吴爱英强调,要切实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检查法治宣传工作的职责,把法治宣传教育作为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摆上重要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放到司法行政工作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要坚持在党委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要切实加强工作协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意见措施,共同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措施的落实。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准确把握新形势下法治宣传教育的特点和规律,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加强分类指导,不断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要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司法部副部长、政治部主任、党组成员张彦珍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张彦珍强调,各省(区、市)司法厅(局)要抓紧会议精神的汇报和学习传达,尽快召开党委(党组)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具体意见,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印发的《关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意见》要求,结合各地实际,提出针对性、操作性强的落实措施。按照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有关通知要求,认真做好“12·4”国家宪法日系列宣传活动,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认真谋划明年的工作,把“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会上,北京、河北、山东、江苏、广东、青海等6省(市)司法厅(局)作了大会交流发言。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司法厅(局)分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副厅(局)长,各副省级城市司法局分管副局长,部机关各司局和有关直属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王芳)

来源: 法制日报——法制网

责任编辑:马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