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中国关键在于建设法治政府

22.01.2015  04:13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近日就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强调,新形势下,政法机关任务更重,人民群众要求更高。希望全国政法机关主动适应新形势,增强工作前瞻性,有效防控各类风险,履行好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定的重大责任。

    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改革,关键在于建设法治政府。多年来,各级政府将依法执政、依法执法贯穿于决策、执行、监督和服务的全过程,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实现中国梦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建设法治政府关键在于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因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全面正确履行职能的迫切需要。

    建设法治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行政机关不得法外设定权力。这就要求加快政府管理方式转变,把工作重心放到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来,着力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建立政府及部门的权力清单,严格规范行政行为,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建设法治政府,要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及责任倒查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一定要、必须要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建设法治政府,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特别要切实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生产、环境监管、民生保障等领域的执法力度。比如,建立全覆盖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就十分必要,如果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工作部门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组织开展工作,那么政府和部门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职尽责就会得到有力保障。

    建设法治政府,还需要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严格行政问责,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凡是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全社会公开。

    打铁需要自身硬。只有建设法治政府,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才能为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和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只有坚持从严治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坚决反对公器私用和司法腐败,才能强有力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