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推进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的通知

11.04.2016  10:55


甘国土资发〔2016〕52号


各市州、甘肃矿区国土资源局,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省有色金属地质勘查局、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甘肃煤田地质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厅制定了《甘肃省国土资源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事项清单》,已经2016年第6次厅长办公会审定通过,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抓好落实。 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是落实依法治国要求,深入推进信访工作制度改革,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举措,是“法治国土”建设的具体体现,国土资源部和省上对此非常重视,分别作出安排部署。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部、省的部署要求上,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积极主动抓好落实。市州国土资源局要在省级《清单》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细化补充有关内容,并于今年6月形成市级《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

二、统筹谋划安排,科学有序推进。 各单位要加大工作力度,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和工作细则,准确甄别群众信访投诉请求。要统筹安排,有序推进,能够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的,要把法定途径作为应选项和必选项,坚定不移地导入法定途径依法按程序处理,坚决防止因为工作中出现困难和阻力而把法定途径作为可选项、备选项;不能通过法定途径解决、符合《信访条例》第十四

条规定的,作为信访事项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办理。要充分考虑到,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是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一项新举措,社会群众对此理解接受还有一定的过程,在具体工作中注意掌握节奏,把握分寸,循序渐进,坚持信访投诉请求依法分类处理和运用多种手段综合化解相结合,避免在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中因方法简单、生搬硬套等而激化矛盾,引起新的纠纷。

三、广泛宣传引导,形成社会共识。 各单位要针对长期以来群众形成的“信访不信法”等习惯,耐心细致地做好信访群众的政策解释和说服劝导工作,不断强化法律在群众心目中化解矛盾的地位和权威。要扩大社会宣传面,通过门户网站、来访接待场所、新闻媒体等渠道,加大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让广大群众熟悉明白投诉请求的提出途径、依据的法律规定和解决问题的程序,知道“该找谁、怎么办”,引导群众自觉自愿按照法定途径解决信访诉求。要通过举办培训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大对此项工作的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职工掌握分类处理的工作要求,提高依法办事能力。

四、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各单位要完善内部协作机制和外部联动机制。要明确单位内部信访工作机构与业务工作机构职责分工,加强衔接配合,凡是导入法定途径的信访事项,所涉业务工作机构要承接好后续分类处理工作,强化“法定职责必须为”的意识,依法及时充分履责。要加强与同级信访、综治、司法等部门协调沟通,健全完善会商、转送、跟踪反馈等相关工作机制,共同做好工作,避免群众投诉无门导致矛盾积累和激化升级。

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涌现出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请及时向厅办公室反馈。

 

附件: 甘肃省国土资源领域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清单

 

甘肃省国土资源厅

2016年3月31日

 

(联系人:魏继刚      联系电话:0931-87665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