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放人就凭一个电话?

03.09.2014  04:38

    有报道称,8月15日,江苏沭阳县法院执行局法官在将一名老赖送拘留所途中,接到电话干预后无奈放人。当事王姓法官次日对债权人解释,“这个人当时已经快被我送到拘留所了,我接到了电话。

    对此,债权人不答应了,将此事网上曝光。法院的答复是认为这名老赖暂不符合司法拘留条件,故暂未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当事法官在记者采访时说:“领导比较重视,包括我们的分管院长和局长。这个事情我们确实做得不到位,但你也不要紧盯不放。

    司法,作为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与公民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当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的历史时期,利益冲突以及由此导致的各种矛盾比以往更为复杂,通过法律渠道维护权益,正在成为人们越来越普遍的选择,许多发生在公民与公民、公民与企业或公民与政府等多种主体之间的矛盾和冲突,无形中都被“集中”到法院那里,等待法官做出决断。在民众眼中,法官是司法公平正义的化身,一旦法官也涉足腐败,人们很容易对公众权利的社会保证失去信心。而在个别地方法院,由于利益驱动和监督缺失,司法腐败行为甚至已经成为了一种“潜规则”。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贺卫方曾经说过,一旦出现腐败,解决社会纠纷的法院就开始在制造新的纠纷。一些遭遇不公的当事人甚至直接绕过法律程序,利用自己的某种关系解决纠纷,向“黑社会”求助,这将引发更严重的社会冲突。小马飞刀以为,法官能不能公正无私地依法调解、审判,不但直接关系到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问题,关系到外界对法官形象的评价和对法律权威的认知,而且在有的时候,还可能关系到对法官权益的保护问题。“黄运财案”就是一个例证:因为湖南省永兴县法院枉法判决,偏执的黄运财一怒之下将法官炸死。类似的悲剧在近几年发生过多起。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一次不公正裁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裁判则毁坏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因此,只有守住司法公正的生命线,老百姓才能真正感受到正义就在身边,法律才能被真正信仰。小马飞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