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教师参加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年会(2014)

31.10.2014  02:06

法学院老师与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合影

10月25日-26日,法学院袁峥嵘、贾小龙老师赴上海同济大学参加了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与400余名参会代表共话“深化改革与中国知识产权制度”。本次会议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主办、同济大学承办、华诚律师事务所协办。

会议开幕式由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会长刘春田教授主持,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同志、上海市人民政府赵雯副市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崔亚东院长、同济大学校长裴刚院士分别致辞。开幕式结束后,著名科学家裴刚院士、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金克胜副庭长、国务院法制办何平处长等分别就“生命科学前沿与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当代中国知识产权法制建设”做了主题报告。

在学术专题讨论阶段,我校代表分别参加了“中国特色知识产权理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著作权制度的演进与完善”、“专利制度的完善”、“知识产权法院的设计”、“创新与竞争秩序的保护”、“商业标识的知识产权问题”等专题的研讨。两位老师还利用会议间隙,分别与来自西南政法大学、南京师范大学、上海大学的老师们就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人才培养、师资培训等问题进行了交流。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老师们有幸参加了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及国内知识产权律师就当前知识产权立法、司法热点问题所进行的自由讨论,他们发现,这些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人员不但对立法的把握十分精准、具有很高的业务能力,而且能够以一丝不苟的态度对待每一个案件,对待判决书的说理真正做到了字斟句酌。 

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年会是知识产权法学研究和法治建设领域中的年度盛会。上次年会(2013年11月2日-3日在浙江大学召开)至今,党和国家就我国经济、社会、法治建设做出了一系列具有历史意义的重大部署: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要求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试点在普通法院模式外设立专门知识产权法院;2014年10月20日至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历史上第一次专题研究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审议通过了《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决定》;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首次“主动”修改知识产权立法的进程已经取得明显阶段性成果,新《商标法》于今年5月1日施行,《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专利法》第四次修改已接近尾声;2014年10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就被誉为“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做出终审判决等等,使得本次年会的召开意义更为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