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5.03.2018  07:23

甘府法发〔2018〕20号

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7年度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
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甘肃矿区法制办公室,兰州新区管委会法制机构,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法制机构: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引导全省政府法制干部以先进典型为榜样,积极投身政府法制工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省政府法制办决定开展2017年度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表彰名额

  ( 一)评选范围

  1.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法制机构。

  2.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各市州、县市区政府法制办,甘肃矿区法制办,兰州新区管委会法制机构,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法制机构所属工作人员。 

   二) 表彰名额

  拟评选表彰先进集体22个,先进个人6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甘肃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的部署要求,在2017年政府法制工作中真抓实干、表现突出,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推动本地区、本部门政府法制建设作出重大贡献。

  3.三年内本单位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作风扎实,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德高尚,严于律己,清正廉洁,模范带头作用突出。

  2.爱岗敬业、勤奋踏实、乐于奉献,圆满完成了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卓越,群众认可,社会公认。

  3.三年内本人未发生违纪违法问题。

   三、评选程序

  评选表彰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面向基层、广泛参与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拟表彰的市州政府法制办,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法制机构先进集体由省政府法制办在平时督查和年终考评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确定(附件1)。拟推荐表彰的县市区政府法制办先进集体由各市州政府法制办按照名额分配(附件1),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评选条件和要求逐级推荐。

  (二)拟推荐表彰的先进个人,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并在本单位公示。其中兰州市政府法制办、嘉峪关市政府法制办先进个人名额各2名,其他市州政府法制办、甘肃矿区法制办、兰州新区新区管委会法制机构各1名,其余名额在所属县市区政府法制办推荐(附件2)。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以及拟推荐对象的基本情况、先进事迹进行审核。

  (三)省政府法制办对推荐材料进行复审,并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四、表彰方式

  对评选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颁发奖牌、荣誉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把关,严把拟推荐对象的政治关、条件关、事迹关、廉政关,确保推荐材料的真实性,杜绝带“”推荐、参评。根据工作需要,省政府法制办将采取适当方式对拟推荐对象进行考察。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推荐的,经查实后,取消评选资格和相应的推荐名额。

  (二)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功绩导向,坚持德绩兼备,以政治业绩和贡献大小作为主要核量标准,优中选优,确保推荐对象具有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把实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推荐出来。坚持面向基层,重点向工作一线的单位和个人倾斜,注重质量和结构,统筹不同层级的单位和个人。

  (三)确保工作进度。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4月2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省政府法制办605室,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材料要简明扼要,真实准确,所有上报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报告;

  2.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1500字以内);

  3.《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附件3)、《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附件4)(表内事迹控制在500字以内)。

  联系人:    冯永帆

  联系电话(传真):0931-4609572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1.2017年度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拟推荐名单

     2.2017年度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3.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审批表

     4.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审批表

  注:附件下载- 关于开展2017年度政府法制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