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老赖”破解“执行难”

19.05.2016  04:28

    5月16日起,省法院发起全省“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战略总攻,与各级法院签订“军令状”,力争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相关报道见5月18日兰州日报》八版)

    “执行难”是多年来社会广为关注、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但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而且也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成为社会发展的公平正义之殇。省法院发起的解决执行难战略总攻,与各级法院签订“军令状”,标志着重拳惩治“老赖”的开始,对破解执行难痼疾、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确保公平正义,无疑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执行难之所以成为执法瓶颈,究其原因有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作为被执行人的“老赖”法治意识淡薄、诚信意识缺失,为一己私利大玩能拖则拖尽量拖的“躲猫猫”游戏,想方设法转移资产,以此规避、抗拒司法执行;二是不少人和部门认为司法执行是法院的事,各相关部门信息沟通不畅,相互配合不够,联动机制不健全,未能有效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执行工作格局,因此难以对“老赖”形成齐抓共管的高压威慑态势,以致执行难痼疾久治不愈。

    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完善惩戒妨碍司法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决定、藐视法庭权威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规定。”为惩治“老赖”划定高压线。此次省法院与各级法院签订“军令状”,重拳解决执行难。首先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股权和投资权益、车辆、房产、土地、船舶等财产。对不报告、不及时报告或虚假报告的被执行人,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继续推行网络司法拍卖,优先选择网络交易平台拍卖处置被执行人财产,以缩短拍卖周期,降低拍卖费用,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实现拍卖标的价值最大化。这三项措施可谓三记重拳,直击“老赖”的命门。除此而外,针对执行人员违法执行、乱执行,不作为、有好处才选择性执行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也制定了严厉的督查措施和问责机制。

    当然,根治执行难顽痼疾,不能仅凭人民法院孤军奋战或单打独斗,需要全社会的总动员和共同参与各个相关部门整合和共享信息,共同构建起联动执行机制,将所有“老赖”准确无误地放到失信黑名单中,让其付出“一处失信、寸步难行”的巨大代价,他们才会不敢再“”、不能再“”。此次重拳整治“老赖”,提出将“老赖”及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社会公布,形成多部门、多行业、多领域、多手段联合信用惩戒的工作新常态,这对破解执行难具有更加现实的意义。建立联动机制,就是要用刚性的法律制度,让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的“老赖”贷不了款、买不了房子、汽车,不能旅游,不能高消费,让“老赖”在生活、生产经营活动中处处受限,在社会上寸步难行。如此才能进一步挤压“老赖”的生存空间,铲除“老赖”产生的土壤。

    人民法院需要借助社会各界的合力,出重拳还要打好组合拳,以全力推进执行信息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执行体制机制变革,建立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机制,方能彰显司法的权威,确保公平正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