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腕治污环保部开出4亿罚单

13.06.2014  06:02

    【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环保部部长周生贤12日说,要坚持铁腕铁规治污,坚决落实污染减排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根据《“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环境保护部会同有关部门已经完成2013年度全国总量减排情况的考核工作,决定对存在突出问题的部分地区和企业采取以下处罚措施:暂停黑龙江鸡西市、江苏连云港市、湖南岳阳市、陕西榆林市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暂停广东汕头市新增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的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对河北承德市上板城工业聚集区白河南污水处理厂等18家污水处理厂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逾期未完成整改任务的,暂停所在城市新增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项目的环评审批,并暂缓下达有关项目的国家建设资金。

    对沈阳华润热电有限公司等19家公司,罚脱硫电价款或追缴排污费合计4.1亿元,并实行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完成的,依法从重处罚。

    周生贤要求,各省(区、市)政府要强化主管领导牵头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工作机制,完善部门分工协作的各项工作制度,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对确定的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要加强督查督办,对排查整改不到位、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不力的,要通报批评并约谈当地政府负责人。积极探索创新执法工作模式,进一步完善联合执法、区域执法和交叉执法制度,实行明查与暗查、日常巡查与突击检查、昼查与夜查、工作日查与节假日查、晴天查与雨天查相结合的检查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检查到位、查处执行到位、整改落实到位。积极推进公众参与和舆论监督,鼓励人民群众举报环境违法行为,认真核查媒体、网络以及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并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公布查处结果。

    国务院八部委部署治污专项行动

    【新华社北京6月12日电】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司法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能源局等国务院八部委12日在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14年全国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

    环境保护部部长周生贤强调,2014年环保专项行动要以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四梁八柱”为指导,以污染严重的流域、区域为重点,着力抓好以下工作:

    全面落实“大气十条”,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重点是检查地方各级政府对节能减排措施,如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燃油品质提升,以及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发展清洁能源等具体措施的年度计划制订和落实情况;对停运减排及治污设施、超标排放企业,依法责令停产、限产,直至责令关闭。

    认真开展涉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回头看”,深化重点流域重污染行业水污染专项整治。集中查处重点流域、水环境污染严重区域工业园区的重金属和医药制造行业的环境违法案件。对未按要求建设污染物处理设施、擅自投入生产的建设项目,一律停止生产;对排入管网废水超标、影响园区污水处理厂运行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私设暗管偷排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对涉嫌环境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限期治理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依法予以关停;对屡查屡犯、长期未解决的典型环境违法问题挂牌督办。

    督促整改执法督查发现的环境问题,保障整改措施落地。各地要认真研究解决督查发现的问题,严肃查处违法行为。